看看,省得她老是啰里啰嗦起来没完没了。
在莉莉的监督下,我已经习惯每天换洗衣服,进来时换拖鞋,按时作息了——看来,莉莉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不过,和莉莉同住的好处也是有的,至少,每天早上,餐桌上会有冒着热气的豆浆和馒头,我不必再在匆匆上学的路上手脚并用地玩特技:双脚不停踩自行车,一手把握着方向,一手拿着点心大嚼。
以前,因为考虑到买热的点心要排队,于是我只好买冷的,又冷又干的早点要在一分钟左右的时间吞下去,弄得我常常打上一路的嗝。冲进教室的第一件事就是喝水,时间一长,就把个胃折腾得够戗。现在,莉莉每天会早早地叫我起床,天天有热汤的早饭吃,胃病倒也不犯了。晚上不必提溜着便当回家,因为她已经整好了晚饭,回来就一个字:吃!想来也还算有点福气。
当然了,这就引起了王斌的嫉妒,他开始是三天两头有事没事到我那儿去,没话找话地和莉莉聊天;慢慢的,就把莉莉往外带,害得我不得不自己解决晚饭问题。我又开始了带便当的日子。再后来终于有一天,莉莉红着脸,告诉了我一条很意外的消息——于我看来却不亚于一颗炸雷的效果:“哥,我要搬出去了。王斌,他,要做我男朋友!”
“你答应了?”我暗暗压抑着内心的恼火。
莉莉点头,一副娇羞无比的样子。
“有了男朋友就不要哥哥了?好吧,你去吧!”我生气地挥了挥手。
送走了莉莉,我仰着头靠在椅背上,心里恨透了王斌,这个臭小子,竟然胆敢挖我墙脚?但是转念一想,王斌是不错的,蛮有前途的小伙子,莉莉总不能老跟着我这个表哥过日子吧?女孩,总是需要有个归宿的。虽然我号称是她的表哥,其实还是由她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跟了王斌,我还是可以向舅妈有个交代的。只是我从今往后样样都要自己动手了,想到又要回到过去那种我已经不能忍受的生活,心里难免有点毛躁。
还是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吧!于是,我像从前一样,每天提前一个小时起床,给自己烧好早饭,打扫好房间的卫生。晚上,有时也学着自己做饭,天天带便当已经吃得我反胃,我已经可以烧好几个菜了。好在莉莉也不是完全不管我,偶尔过来,还会帮我收拾,尽管可能她没有什么可收拾的。
如果说莉莉让我从狗窝搬回了人间,那么灵灵,又把我打入了地狱般的生活,想想有点哭笑不得。
灵灵是王斌的妹妹,他哥哥发誓要撮合我俩,才把她交到我这里。
只能说,她是个很时髦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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