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嫁给我,我就把所有的房租水电都交了!”刘勇在门外大声说。
这小子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没门!”我把枕头往门上砸。
“我现在下楼吃饭去,你去不去?”
我一个箭步冲到门边,拉开锁,探出脑袋:“你付钱?”
“是啊,我付钱!”刘勇用手敲我的头,“你这个小气鬼!”
哈哈,我可不管什么小气不小气的,有便宜不占才是笨蛋!我屁颠屁颠地跟在他的背后出门了。
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我发现刘勇的生活蛮有规律的——每天早晨六点左右准时起床,到楼下跑半个小时,买了早餐和报纸,回来洗个澡,叫我起床,然后不客气地坐在餐桌上一边看报一边吃饭。
我们中午都在学校吃饭,走出房门,我和刘勇压根儿就比陌生人还陌生人,这可能是一种很有利于自己的保护方法,还不是怕别人发现我们之间不同寻常的关系嘛!这个社会总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来培养一帮适应它的“能人”。
晚上刘勇通常回来得晚,就算偶尔早点儿回来,也是吃口饭,和我聊几句,就忙着写写画画去了,我才懒得管他呢!反正他答应准时叫我起床就可以啦。
起初的日子,好奇却开心,因为这是一种全新的生活,据说还应该划分到前卫这个词汇里面去,好在我对他并没有什么想法。看得出来,他是那种很细心却又很自恋的男人,我却马虎得要命,因此,相处得还是绝对的融洽。
时间越久,我就越来越发现他这个人的确很细心,这完全能够从一些细枝末节的事情中反映出来,譬如说帮我倒杯冰水,帮我关上门呀,生病的时候嘘寒问暖……哈哈,想想都觉得有些幸福。
等到休息的日子,周末或者星期天,我们就像两只欢快的野马,玩得倍儿欢。我们一起打球,一起逛街,一起看书,一起听音乐,一起爬山……呵呵,我简直想不出来我们还有什么不是一起的。
每天,我们互道晚安后走进自己的房间写日记、看书,互道再见后各自上学、听课,相安无事。
我很少去想刘勇的事情,当初就已讲好条件,不准带异性朋友回来过夜,不准干扰对方的正常工作生活。
我习惯吃完晚饭,听上半个小时音乐,下楼跑它二三十圈,晚上睡觉准不会做噩梦,一觉起来就能见到阳光——是刘勇那缕又扎眼又烦人的催命阳光!
偶尔内疚,会煮上一锅老火靓汤,蒸个陈村粉,提前回家等刘勇回来。面对我的小恩小惠,这家伙往往会惊喜得不得了,他最喜欢吃我蒸的陈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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