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整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后,脸上除了简单的护肤品外不做任何的修饰,就连指尖的蔻丹也被我洗得干干净净,很舒服。
我开始学着享受宁静的快感。早上起来跑步,买回一直想读却又没有时间读的书细细欣赏。逛商场,买喜欢的香水和毛茸茸的玩具,回到家花上近一个小时的时间为自己准备丰盛的晚餐。我最终发现,其实我并不是眷恋灯红酒绿,只是害怕独处的孤单。
他是对的,我的骨子里并不适合都市的喧嚣。高中的时候,我一直幻想能在一条幽静的河边有一座白色的小屋。我会在它的周围种满玫瑰、月季、鸢尾、三叶草等等好多美丽而平淡的花儿。我会把它打扫得整洁明亮,挂上天蓝色的窗帘,铺上天蓝色的床罩,用天蓝色的地毯。如今,再想起那个小屋时,我觉得以前的自己真的很可笑。
那天,他回来的时间比往常要早,嘘寒问暖代替了原来例行公事似的寒暄。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我们的关系比以前融洽得多——其实,人与人之间只要真心相交,要想做到知心并不困难。
我发现,他有些很精辟的见解让我吃惊,这种男人让人觉得像陈年老窖,酣醇留香而不烈。我想我开始喜欢他了,顺其自然的。
关系在微妙地变化着,但我们都不急于明朗化。似乎一旦摊开,彼此都会因此而罹难。我想他应该是个可以给我一个温暖的家的男人,我会放弃奢华的生活,为他洗衣,做饭,生孩子。在仲夏的黄昏,我们牵着手散步,我的发丝被微风吹得飘起来,把他的脸弄得痒痒的。他抓住我,我们在路上旁若无人地接吻;冬天,我们互相偎依着,坐在地毯上,空调让屋子里暖暖的,我们看电视,喝咖啡,一起到公园的温室去看花,或许旁边还有一个顽皮的孩子……总之,我们会很幸福……但这不过是我所做过的一个很美且很飘渺的梦而已。
他却有时像是逃避什么,迷离的眼神告诉我:他爱我。但我不懂他为什么不说出来。他似乎在避免什么,但又不可遏止地让它继续。我不想问,也不敢问。都市爱情有它的脆弱,所以很多人选择“曾经拥有,别无所求”。
一段时间以后,我又继续了自己的兼职工作,它让我充实而没有时间去想太多。只是我已不愿为此而拼命,现在我已经明白了很多,它不过是生活的一小部分,而我应该享受全部。那一刻,我知道是他让我改变了很多。
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爱上了这个合租的大男孩,可他眼睛深似海洋,叫我无法读懂。他爱我吗?也许爱吧,我的直觉告诉我!也许不爱吧,毕竟他从未有过这方面的表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