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吧!我当场恭维地说:“以后还要多多请教!”
“请教谈不上!以后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尽管说吧!”是啊,两个人住到一起了,当然要互相帮助,才能和睦相处了。看她那副豪气的样子,似乎不像是一个小气的女生,我们合租在一起,大概会相安无事吧。
为了感谢她的真心帮助,我决定晚上请她吃饭。这顿饭的目的很明显,一是对她为我修理电脑的感谢;二是为了融洽感情,拉拢这小妮子。正所谓“付出终有回报”,我真心待她,难道她会为难我?
事实证明,我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其实方琼是个很好说话的人。接下来的日子,一般都是方琼白天关在家中噼噼啪啪地敲她的锦绣文章,我则经常开夜车,在电脑中反复修改着自己的论文,两人一白一黑,各忙各的,互不干涉“内政”。
我曾游说让方琼在晚上写作,这样灵感一旦迸发,还不滔滔不绝啊!
她摇着头说:“你说得也对,但个人的习惯不一样,我觉得晚上干活儿,清静是清静,但熬身子,不利于美容,我可不想提前衰老啊!”
她还反过来劝我白天回来多工作一会儿,晚上少熬夜,否则对身体不利。
我说还不是如你所说,已经习惯了。
她说有时候习惯也是可以改变的,何况是不好的习惯,有什么好留恋的呢?我嘴上说恐怕很难,但实际上,此后却真的很少忙过午夜的。
我一直觉得住到校外是我做出的一个正确决定,没有了那帮哥们儿的掺和,我一个人多多少少还能做一些事情,学到一些东西。那种因为整天无所事事所产生的空虚心理也随之一去不复返了——生活由此变得充实起来。
两个人住到一起,难免会遭遇柴米油盐这些琐事。在我看来,方琼的生活能力只能算是马马虎虎。别的不说,单是她那烧菜的水平就实在不敢恭维。
某个星期天,我俩心情特好,买菜回来之后,约定切磋一下彼此的厨艺。她看看我烧的菜,再尝尝自己做出的黑黑的茄子,当场表示自己惭愧得要撞豆腐,于是不容分辩地说以后她负责买菜,我负责烹制。
我笑着说:“呵呵,那我可是占尽便宜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哦!”
她说没那好事,要我洗衣服时,把她的也得捎带上。
“啊?不会吧!那我不成了典型的‘家庭妇男’了吗?”对她出的这个馊主意,我坚决不赞同。哼,女孩子不会做饭不奇怪,但不会洗衣服就不对了。
“哈哈,既然合租了,就要优势互补嘛!”她在那儿窃笑呢!
她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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