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所著的著名中篇小说,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单身男人约翰·马丘与单身女人梅·巴特兰)相识相恋数十年(或是十数年?),最终也未结婚,也不曾有过超出友谊的任何身体性接触,属于纯精神的恋爱。其中马丘对于婚姻和性爱的排斥,可以作为现实中一个典型的例证。
爱与性的游戏(三)
葛红兵 胡榴明
4两种性游戏
A无爱之性
男女双方完全是身体交往,不包括精神。这样的性交往,男女之间可以完全不认识,彼此提供对方的只是一具身体。但是,在单身俱乐部里的这种性交往与金钱以及其他的利益无关,大多数情况下比较纯粹,目的是互相满足对方的身体需要,双方各取所需。这和〃婚外恋〃或者〃婚前恋〃者之间的性关系是不一样的,在那种关系中绝大多数人还是以爱情作为性的基础和前提的。而这里的性规则几乎完全是无爱之性。在中国传统观念中,男女性爱如果有爱情为基础,即使不合礼法,也多有可谅解之处,但是,无爱之性不同,没有情感作为基础的男女之间的性交合一向被人斥责为动物之合。但是,在另外的视域中,人的本能才是生命真谛,男女性交不论有没有情感存在,只要双方自愿,都是世间最美的、最正当的、最具有生命力的行为,没有什么道德和不道德的问题。不道德的性交即使有感情也还是不道德的,例如婚外性;道德的性交即使没有感情也依然是道德的,例如无感情夫妻之间的交合。因而在他们看来,感情只是附着在性上的一层不必要的伪装,性就是性,纯粹的性甚至要比感情来得美好。
这种理论的倡导者以古罗马浮华奢靡的世情民风为参照,如古罗马诗人奥维尔(公元前43年~公元18年)的《爱经》,就公开提倡一种酒神式的纵欲狂欢,《爱经》的作者实际写的全是男女之间的偷情技巧为了情欲发泄采用的各种勾引诱惑玩弄手法。按照奥维尔的观点,爱就是性;而现代人则将爱与性严格分开,于是衍化成今天的无爱之性,一种排斥精神的生物性的爱。其实这类的性活动也不算是现代人的创造,譬如夫妻之间无爱之性,没有感情的夫妻之间的房事义务;商业性活动中的无爱之性,妓女和嫖客的金钱性关系。古往今来,无爱之性一直存在,只是不像今天这么极端。当然,我们要反对纯粹的享乐主义的性,那种穷奢极欲的性,但是,无爱之性在性缺欠的环境里,特别是对于单身者,可以调节和缓冲人们的性生理,同时它可以避免单身者的心理和生理的变态,避免这种变态进而对社会造成危害。只要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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