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两个帅哥,(后来知道他们是一对)我们先驱车到小梅沙停车场,然后再开始登山。由于山的海拔不高,大家都觉得走山道没意思,于是一致同意以溯溪的方式上山,这样的登山方式,人少,空气也好,再加上都是正当壮年,行进的速度很快,上山仅花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
下山的时候,林的职业本性就露了出来,他嫌正儿八经地下山没意思,于是把我们领到了一个从来没人走过的山的另一边,打算开路下山。如果把那个地方称作原始森林,那是一点都不为过,人影都没一个,就更别提山路了,全是比人还高的灌木和茅草。行进的过程中,往往都是走几步,发现此路不通,又得折回来重新开路,林当然是尽其所能地在我面前表现着,充当了开路先锋。
林毕竟是训练有素,所以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困难的地方,而我们三个一看都是从小娇生惯养,细皮嫩肉的,哪里经受得了这样的折腾,所以都是走走停停。好不容易下到一个山坳里头,在草丛中彻底迷了路,除了能看见太阳,根本无法辨别该往哪走?眼看太阳渐渐往山顶靠近,大家心里更是着急,(大家都知道,如果太阳下山就更无法判断方向了)水往地处流,最后决定沿着山涧走,心想沿着水流的方向,一定可以走得出去。
走着走着,突然我觉得脚下一软,右脚陷进了溪边的淤泥里,紧接着是一阵钻心的疼痛,不自觉地大叫了一声“啊”。林马上回头,以为出了什么事,过来帮忙把脚拉出来,才发现脚掌边上被一根尖尖的树枝刺下了一块皮肉,鲜血直流,他赶紧把擦汗的毛巾就水洗干净后,把我的脚扎了起来。好在下脚的时候是侧着的,要不非把整个脚掌洞穿不可,真是想想都后怕。
林看我紧张得脸色苍白,安慰我道,“别怕!还好只是点皮外伤,出去以后消毒包扎一下就可以了。”我自己是走不了了,一开始只能是林在前面开路,他们照轮扶着我走,这样行进速度就更慢了,林看到这种情况,干脆把我背了起来。那种情况下,一个人走都已经挺艰难,更何况还要背着一个70多公斤的我,能明显感觉到他的吃力,心里阵阵感动,伏在他背上,闻着他身上的汗味,不知不觉被他的男子汉魅力深深吸引。
好不容易回到车上的时候,林的衣服已经全湿透了,过了好久才缓过气来,他从后尾箱拿了工具箱,帮我简单消毒包扎了一下。(可能是职业习惯,他车后尾箱有个常备小药箱,这次正好派上用场。)我感觉也稍微好了一些,望着身边疼惜地看着我的林,已经不可救药地被他征服。
经过了马峦山惊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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