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一身白色连衣裙,站在船舷边,一团团雪絮爬上船边,漫过她的脚,环绕在她腰间,她变得轻盈,似乎要飞向灵秀的山间,走进碧波的漓江,遁入这空灵的世界。柳思奋第一次紧拉住她的手,怕她飞走了。当晚,便拥有了她飘飘欲仙的身子,那让人迷醉的第一夜。
《改制》四十七(2)
柳思奋抱起她,来到床上,温存了许久,沉沉地睡去。欧阳倩文却兴奋了,怎么也睡不着,她慢慢挪开柳思奋的手臂,轻轻穿上睡衣,独自来到书房。这一段,她接了几个刑事案,都是偷盗抢劫的。这些案件,事务所赚不了钱,但具有挑战性,积累辩护经验和案例,为自己走进中国大律师行列,做论文准备,同时,可以提高事务所的声誉。上次,她为抢劫犯打赢了官司,在都市引起轰动,案例也成了经典,电视台还为她做了专访呢!
这次,她辩护的两名盗窃犯,是人犯的家人专门委托她办的,一审已判,想改判难度很大。一审判决认定,他俩偷盗的画经公安部门认定价值八千余万元,人犯的口供中,对以上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她到狱中找人犯了解,却有较大差异。人犯叫金林山,冼里刚,都来自河南,他俩受人指使去偷的画,没想到放进自己箱子,而且指使的人说,这些画是假的。欧阳倩文问:“为什么让你们去偷假画?”
金林山说:“不知道。”
“画给了那帮人多长时间?”
“十来天。”
“你为什么不对公安说是假画呢?”
金林山说:“当时说过,他们不信,公安干部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只要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于是就认了,大姐,我冤枉啊!”说完痛哭起来。冼里刚所说的情节基本相同,这官司看来有的打。她想起从公安找到的审讯资料,也许能找到突破口,她从抽屉拿出材料,几张照片被带出来,她拿起照片,仔细地端看。
照片是在北京照的,瞧,自己笑得多甜。那时,我多么高兴呀,完全像个高傲的公主,穿着他买的裘皮大衣,一副雍容华贵的模样。那天逛北海时,几个中学生主动请自己签名,把我当台湾歌星蔡依林了。杨启明接过他们要签名的本子、帽子,在我耳边悄悄说:“过把明星瘾吧。”
单位不少人说我像蔡依林,她的一举一动我一直关注,签名也较熟悉。杨启明把签完名的物品还给他们,说:“好好学习噢,长大也当明星呦。”他模仿台式普通话,真把他们唬住了。
下面一张在长城照的。我攀上蜿蜒巍峨的城墙,寒风卷起我的发梢,一轮缓缓落下的红日,余辉洒在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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