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我请。”郎士群跌进初恋的情结,口气不那么硬朗,眼光也躲闪开。
他俩出了病房大楼,李娜莎坐进他的车,他发动着,说了句:“你真厉害,一上车,大奔都晃悠,今天刹车准灵。”
李娜莎拉下遮阳板,对镜子理理头发,噘着嘴,说:“去你的,又嫌我胖,是不是?”
他说:“哪儿敢啊?去哪儿吃,杨总夫人,我得伺候好了。”
李娜莎斜了他一眼,说:“随便,过去你连个话都不说,什么时候也学会贫嘴了?跟杨启明在一起,我看你也没学好。”她继续梳理头发,揪掉惟一的一根白发。
“男人到这把年纪,还学什么好啊。”郎士群说着,脚下一踩油门,车飙出去。她身子晃了一下,“哎哟”叫一声,身子靠在椅背上,眼仍盯着车镜子看。脸比过去圆些,脸色依然红润,像个放久的红苹果,没了表面茸茸的光泽;又黑又粗的眉卧在眼上,有点儿凶,早该修了;鼻梁依然挺拔,鼻头添了几分肉感,没过去端庄活泼;眼睛大大的,被弯弯的长睫毛护着,眼角皱纹不多,略深了,眼光却茫然,过去怎么没关注过?她掏出唇膏抹了抹发白的嘴唇,润泽的唇会让人青春些。咳,这么多缺憾留在脸上,早知道去趟美容院,啥都解决了。都怪杨启明,半死不拉活的,害得活人跟他受罪,什么时候才是头哇。她心一酸,泪涌上来,镜中的她眼泪汪汪,倒生出几分妩媚。
《改制》五十六(4)
郎士群来到红玫瑰大酒店,领她到餐厅包房坐下,她一句话也不说,低着头,泪眼迷离的样子,郎士群反而更喜欢她了。郎士群点燃雪茄烟,透着缕缕青烟,一直看她,那张熟悉的面容,那骑在马上颤悠悠的劲,那羞怯的表情,活生生在他眼前晃悠。她那哀怨的泪,凄婉无助的眼神,让他怦然心动。服务员问了几声:“先生,要不要点菜?”郎士群跟没听见似的,他陶醉在似曾遗忘的历史尘埃中去了。
饭桌上的几朵玫瑰花,幽雅回荡的轻音乐,摇晃的红酒杯,在浪漫的情调中,郎士群挑起的话语,她又回到青春时节,成了欢蹦乱跳的小姑娘,脸上浮现出纯洁可爱的笑容,愉快的心情随音乐起伏跌宕。一瓶长城干红快喝干了,她脸红扑扑的,有几分醉意,郎士群提出喝交杯酒,俩人胳膊搂着对方的脖子,慢慢喝完酒,在眼光的对视中,一股电流穿过她的身体,她差点倒在郎士群怀里,要不是服务员在场,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子。
喝完酒,郎士群扶她就座,叼起雪茄,嘴里打哈哈,眼中的两盏灯渐渐亮起来,像燃烧的火炬,把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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