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首领(包括征蛮有功的汉族将吏)为土司,以统治各族;另一方面又直接派流官以控制土司,实行土流并治。由于汉人进入苗区的增多,汉文化的促进作用加强,苗族社会的封建化得以加速,阶级分化开始明显。这时期,苗族中也出现了一些中小土司,如雄据于紫云、长顺一带的金竹安抚司及平越杨义长官司的金氏,黎平亮寨长官司龙氏,以及雄据于八寨(今丹寨)和都匀一带的夭坝安先司夭氏,承袭时间各有数百年之久。在黔东铜仁、松桃和黔北务川、道真等县苗族中,出现了一些当时被称为“富苗”的地主。明万历年间(公元1573—1619年),铜仁府罗金寨苗族地主吴老夭,有钱有势,“久为诸苗雄长”称霸湘黔边境,湘西、黔东北各县不少都投靠他。今黔东黄平、凯里、施秉、镇远等处,也出现不少“富苗”。;其中凯里的阿溪,广有钱财,到处放高利贷。甚至贿赂省内监军总帅,借势凌人。贵阳附近各州县,苗族内部的阶级分化也开始明显,出现了一些较大的部落酋长。元泰定二年(公元1325年),今贵定平伐苗族大首领的娘率部民十万户归顺元朝。到了明代,平伐地区设了流官,但苗寨仍由苗族土司治理。社会经济有了发展,有了集市贸易,促使土地买卖关系进一步民展起来。
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至鸦片战争前,苗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封建化加强了,地主经济继续发展。今黔东南雷公山区相继出现了地主,完全进入了封建社会。如咸同年间台拱厅巫生寨的欧养生和五岔的潘老马、丹江厅掌批寨的绍伯寡,都是当时比较有名的地主。黔中南贵阳、龙里、贵定、惠水等地的苗族中也有地主出现,他们大量购买土司、屯军和农民的土地山林,从而成为“殷实之户”。
近代以来,苗族地主经济继续发展,有些地区如黔东南、松桃、务川等地苗族地主,有的还占有年产数千挑至万挑稻谷的田地。不过,从总的情况看,由于历史、地理、民族等多方面的原因,苗族地主经济的发展并不充分。在许多苗族聚居区的阶级结构中,都存在着两头小中间大的现象,即地主富农少,中农多,贫雇农少。除个别大地主外,一般地主占有田地年产谷仅二百担(每担一百二十斤)左右,经济力量很薄弱;地主中多数人也没有完全脱离生产。在苗族杂居区,地主绝大多数都是汉族和其他民族,苗族人民几乎全是贫雇农,地主富农仅是极个别的人家。
苗族人民有反压迫反剥削的光荣传统。从商周到民国,数千年来斗争不息。从唐宋起,贵州苗族有记载的斗争不少。多是受湘西、川东苗族斗争的影响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