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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栏上,一个红发美女还在一闪一闪地招摇着,我冷冷地盯着它却不想动弹。真他奶奶的邪门了,有时候犯无聊了想找个人斗斗嘴解解闷,可把QQ里的好友全砸了个遍,硬是没个还能吭气的活人,这几天我见谁烦谁,偏偏天天晚上野鬼都该收工上床了还有人敲门不止。
许久,我懒懒地伸手按下了快捷键,屏幕上立即弹出了一个天蓝色的对话框,“猛哥,你在吗?”
小倩?!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猛地甩了甩脑袋以证明自己并不是在睡梦之中,“小倩,小倩,我在,我大呢!”
我手忙脚乱的竟连字都打错了。除了小倩和中五百万大奖,我想大概世界上不会有什么事还能让我这么热血沸腾了,直恨不能把心里的疑虑一古脑全给倒出来,“天哪,小倩!你终于回来了!那天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天你到底跑哪去了?你吓死我了你知道吗?”
自从在论坛认识了小倩,我才明白了什么叫做心不由己。
上网纵横驰骋好几年,在聊天室里见识过不少痴男怨女把甜言蜜语的网恋演绎成了哭天喊地,在论坛也见证了不少轰轰烈烈的网恋最终都闹成了鸡飞狗跳,我一直都信守着自己的原则:别碰网上的女人。然而当我在散文版里读到这个名叫小倩的女孩子的几个贴子之后,坚持了好几年的信念竟然在顷刻之间轰然坍塌,从此每天晚上都在论坛里苦苦地寻觅着她的踪影,追寻着她的足迹,几乎到了痴迷的地步,甚至有人怀疑猛哥其实就是小倩的马甲,专门顶自个的贴,为此我还抡起板砖和人狠狠干过几架,直拍得版区里砖头横飞马甲遍地,差点被网管封了ID。
这一来我却因祸得福,终于因此而引起了她的注目,从版聊到论坛短信,又从论坛追到QQ,我磨破了好几双皮鞋。可上了QQ之后,我却发现她绝对是那种百里挑一的女孩,我只有换上跑鞋才能追得上她了。幸亏咱脑瓜灵脸皮厚缠功第一,前后经过近七个月的长途跋涉和跟扯牛皮糖似的拔河比赛,前些天我终于把她拔过了界河,她答应第二天傍晚在肯德基餐厅共进晚餐。当时把我乐得一蹦老高,一个跟斗从床的一边蹦到了另一边的地板上,差点没把屁股摔成了四爿。
第二天一早,我便来到了五马街上想给她买件礼物,可整整串了好半天都没能买上一件称心的礼物,不是太贵了买不起,就是太滥了看不上眼。就在我怏怏地失望而回时,却在人民路偏僻处的一个地摊上发现了一枚雄鸡斗蜈蚣的生肖玉佩,虽说看上去挺旧的,那雕刻却是栩栩如生,可谓是艺术精品了,联想到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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