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于义,小人晓于利,并不是表扬谁贬损谁,而是说明了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条件下萌发并修正出的市场激励机制,其实就是胡萝卜再加上大棍,义、利、奖、惩,缺一不可。植树造林是这样,其它各项工作要想搞好,更得是这样。
桃峰县的造林专业队一般由具有供苗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牵头,由若干具有整地、栽植经验的民工组成。绿化工程款分三个阶段支付,签订合同付40%的启动资金,绿化完毕验收合格付20%的资金,其余4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第三年树苗成活率达85%以上后付清。把生态建设实绩与干部使用结合起来,在林业生态建设一线考验选拔干部。这可不是说了就了事,而是动真格的,近几年先后有12名干部因在生态建设中成绩突出被提拔重用,有4名乡镇主要领导因工作不力而被毫不留情地予以免职,有21名干部因此而被通报批评。
这还不算,2003年8月,县委、县政府又从县直机关抽调了293名干部,分别由熟悉农村工作的11名正科级领导带队,每人包一个村的绿化工程点,逐户调查兑现,逐块检查成活。我接触到的几位乡镇领导提到植树造林时都倒吸凉气,说:有哪个县委的一把手这么下力气抓植树造林?过去桃峰县从来没有过,那时大家搞植树造林根本就是为了应付上级领导检查的,领上些补助,插上些树棍棍哄检查团,种下一座山,也不过活上一棵两棵树,年年种树不见树,应付差事,花的冤枉钱可是海了。现在别说糊弄,就是认认真真种下树,第二年因为自然原因干旱死了,也得自己花上钱补种,补种上如果来年再死了,还得自己花钱补种。头一年种活了还不算活,二年种活了也不算活,非得连续三年这树都活着,才给你点棵验收,才发给你剩下的补助金。完不成县里给你定下的植树造林任务,拿不出三年不死的树,头上这顶打熬多年才戴上的官帽子就保不住要被摘走,书记乡长们,可是愁得多哩!
目前,桃峰县共有造林专业队120多支,总人数约6000余人。还定期将造林绿化面积、户主、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及粮食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让美丽的更加美丽,让丑陋的更加丑陋,最终毁灭一切。这一点似乎很难改变,因为这是物质社会和地球资源经济以及资本的本性所决定的。我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节约节约再节约,慎之慎之再慎之。遗憾的是,急功近利是社会的天性,鼠目寸光是人类的专利。
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