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化妆师告诉之,三瓶定型液一共270元,要另付之。用都用了,如何可拒付呢?
在拍婚纱照的过程中,店里的摄影师照得很是认真,服务也甚是热情。不停地换穿不同的服装、给出不同的造型、选择安排不同的背景,胶卷照了一卷又一卷,镜头换了一个又一个,两位新人完全处在一种高高兴兴、喜气洋洋的气氛中。尽管婚纱照一天下来(到晚上8点才结束),照相的新人会感觉十分疲惫不堪,但是多数人一定还会处于高兴喜悦的情境中,而且对所谓额外服务多加几百元收费也不会太在乎。
拍完照,店方约定婚纱照的小样可在几天后来看,看完小样之后,才定做相册。在约定看小样的那一天,两位新人按时到了店里。服务小姐端来相册,新人翻看着小样,看到自己倩影的定格,心中甜蜜之情油然而生。而且在翻看时,服务小姐不停地介绍、不断地夸耀,更是让新人们越看自己的照片越是高兴、越是甜蜜。等两位新人把近百张小样看了两遍之后,服务小姐告诉他们,可以在其中选20张最好的装入相册或放大,其他小样如果也想要,可以取走小样,也可以让店方来设计装入相册。取走小样,每张照片50元;如果让店方设计装入相册,在10张以下每张200元,在30张以下每张150元,30张以上每张100元。不菲之价,无可谈判之。
看到自己心爱的照片,听到店方服务小姐的出价,两位新人顿然傻眼。一方是自己花了昂贵的代价、一天的时间与精力而拍下的美丽的照片,一方是店方超高价的要挟。换言之,或放弃付出很高成本而自己又特别希望获得的美丽的照片,或是接受店方“抢劫式的要挟”。最后,两位新人只好在忍痛割爱的情况下,千减万减选择40张小样,又支付了2000元后离开这婚纱名店。店中服务小姐看到这种情况,无奈地说,你们这样做,还是头一回,一般人都会把自己喜欢的照片都购买下来,并按照店方的设计装入相册。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100元一张的照片,肯定是100倍以上的暴利,为什么多数人面对这种明目张胆地“抢劫式的要挟”大家会就范呢?如果不是在这种特别的情境下谁愿意举手就擒?
可以说,人们一进入婚纱店,就已经进入店方早已设计好的陷阱,只是让人一步一步往里钻。一开始,从店方提供的格式化合同来看,它就明显地告诉你,送照片20张,入册100张,但入册的是否收费并没有告诉消费者,解释权完全在店方手中。其次,当消费者进入照相的过程中时,看上去店方的服务是非常的周到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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