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的小男孩。我坐在一边,看着你,心里竟涌出一些甜蜜。
刻意地喜欢一个人,总会有刻意的追求。那时食堂内、操场边、图书馆,总会有我们巧遇的身影,以至于后来你说:怎么那么巧,老是相遇。但女孩内心的秘密是从不肯示人的,除非亲密无间,除非心已所属。因此,我只能以笑来回答“巧合”。对的,是巧合使我们走到了一起,记得那晚月光真好,一片耀眼,以至于看不清你的表情。
回去的路前所未有的短。你问我喜欢什么,我说我喜欢琼瑶的诗,因为自然,因为清新。你说你也喜欢,因为细胞,因为伤感。说这话时,月光如水的脸上有一丝忧郁。你还说,喜欢广袤的银河宇宙夜空,浩瀚无边的大海和北国的冰雪世界,还有现代都市的繁华上海。
就这样,我们彼此地欣赏着,但谁也没有捅破那层纸,不是不想只是不愿,惟恐说出,友情便若即若离。
直到有一天,你毕业去了上海,去寻找精神上的另一种爱。我们才相约去了那片桦树林。当时你问我舍得吗?我要走了,走之前就不想说点什么的。我微微一笑,“说什么呢?欢乐的时光易逝,祝你快乐!永远!”说这话时,我像已经中了罂粟的毒,美丽但备受煎熬。阿威,为什么当时你不说呢?
如果当初,如果我说爱你,只是如果,如果而已。
你说你不相信,是的,你不会相信,就像我也不相信居然有一天会爱上你……
阿威,啰嗦了这么多,不知你懂否我的心意?
如果不懂得,就去翻圣经,问一问亚当和夏娃吧!
〓〓〓祝工作顺利!
小梅
04/5/18写于北京
偶遇,春暖花开
在她答应做我女朋友的那一刻,我听到了全世界花开的声音……
认识“Rose”——中文读起来是非常玫瑰的女孩,不能不说是相缘巧合。
我是北大中文系大三学生,思想活跃,性格开朗,用时下流行的话说就是很前卫的那种男孩,从穿着这一点你也能看出,一条发白的牛仔裤到处洞天,告诉你,还有我的精心破坏呢,上身一特警衫,平增几多英气,用同室哥们的话:酷毙了!
也许听我的描述,你可能会多多少少不屑一顾:哼,臭美,整个一校园垃圾,如果你这样想,你可是大错特错了,本人不光时尚前卫,学习更是一流,特别是流利的英语更让外语系的同学都自叹弗如,而这一切得益于我的女友——R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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