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离开了他我没有了快乐。
我觉得这真是我一辈子最私密的丑事。任何人的感情都可以拿出来说,都比我们这样的感情光彩。我很清楚这样的关系必须早断掉。只是现在要真的走出这一步好难。给我一些建议好吗?
会说不会做的人
会说不会做的人,你好:
我不觉得你这是〃最私密的丑事〃,因为中国人一向〃一表三千里,一堂五百年〃,所以你的堂兄究竟与你隔了几代呢?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不提,旁系血亲是指从自己算起往上数三代内的血亲,包括同祖父母、同外祖父母,也就是宝玉不能与宝钗或黛玉结婚。所谓〃堂舅舅的儿子〃,应该与你血亲超过四代了吧。
所以呢,如果你和堂哥坚持要恋爱结婚,法律一定会保护你们(前提是,我的算法是正确的。如果你信不过我,你可以找当地的民政工作人员再帮你算一遍。)可是……为什么我觉得,你根本不想和他结婚呢?否则,你完全没必要瞒着家人,也早就应该咨询过民政机关。兵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不利其器,必然因为,不想善其事。
你为了他,瞒着家人,万里迢遥去追寻;却也因了一个泡芙决定与他分手。这爱情有多曲折就有多脆弱。你有男友,你从头到尾都表示,〃离开男友我没法生活〃,而关于堂哥,〃离开他我没法快乐〃。我们都知道,生活是第一位的,是高楼大厦,而快乐,不过是二十三楼阳台上的一盆映日莲。你如此爱他,这爱是犯忌的,因此普通的男女相悦,多了一份被禁止、被否定的黑暗光环。这种〃见不得人而真心相爱〃的感情,实在是很令人心醉,当事人会被自己纯真热烈的感情深深打动。所以我想,这是爱情的幻象,并不是真正的爱。但哪怕这是海市蜃楼呢?有过这么一次轰轰烈烈,总比一次也没有来得好吧。
然而天下的事,最难处就是适可而止。你已经爱过了,这爱情再走下去非常麻烦,麻烦到会完全破坏它的美。就好像罗密欧与茱丽叶没有殉情而结了婚,婆婆媳妇如何相处,血海深仇还能够叫妈叫得蜜甜?岳父女婿何以相得,只怕亲热地手拉手,还要有一只手握把刀随时防身。我们都曾经以为爱比死更冷,但麻烦比爱更强大。
你和堂哥再拖下去,也无非如此。现在你们众叛亲离,你们不得不一致对外,立场统一如国共合作。家人们如果一时心软放过你们,就剩你两人面面相觑,正常情侣的吵架免不了。总有一天有一个人会揭底牌,你或者会大骂:〃你TMD不是人,你连自己妹妹也勾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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