症,在世上的日子不多了。人生何其热烈,然而死亡这条路,人人都得独自上路。所有爱他的人、受过他恩惠的人,如果能够,不应该去送他最后一程吗?如果我是他,我一定会去;甚至,如果前女友需要我扮演一下男友的身份去慰老人之心,我愿意。为了钱,演员们可以在屏幕上虚拟爱,难道为了人与人的感情,就不可以吗?
而如果我是你,我不仅会支持他去,甚至还会主动要求陪他去(如果前女友不需要他假扮男友的话)。你大约还极其年轻,你不了解死亡、尤其是近身的人的死亡,对中年人的阴影,忍看朋辈成新鬼,他需要一份支撑;二来,你不是希望前女友死心吗?你越以女友身份出现,应对得体,她大概会越觉得复合无望。怎么看,怎么觉得你该去,哪怕只为了伪装温良淑德。
可是你不去,因为你吃醋,因为他的二十个前女友。二十个,真的蛮多的。有一种可能是,他真是风流翩翩美少年,少女们一见他,则芳心可可,妾拟将身嫁与,嫁被无情弃,不能休。但是,我不相信段正淳会没事跟刀白凤絮叨他的情人们,藏藏掖掖还来不及呢,哪有不打自招的事,还嫌不够乱的呢。
所以还有一种可能性。有一段时间,人家问我谈过几次恋爱,我立刻问他恋爱的标准,是一定要轰轰烈烈、生死与之还是只要交往过就算。他说后者吧。我又问相亲认识的,没感觉但不是太不顺眼,于是断断续续通通电话见见面,一个月后无疾而终算不算?他沉吟了半晌,说,那就算吧。我答,不计其数。
这样说来,我的前科比你男友的还多,他是段正淳,我大概是绝代艳后…但我是吗?我不用照镜子,你不用去寻找我的照片,你我都可以得出肯定答案:我不是。
早有人发现金赛性学报告里面有趣的BUG,男人跟十七个女人睡过,女人只跟十个男人睡过…这中间的七个人到哪里去了?不用寻找,只是男人出于天性,吹了吹牛。
所以呢,他十年前的前女友抵京,他得找你做陪。无他,人家是携眷前来的,他孤身前往,岂不丢大发了?咱们输人不输阵。可是吃醋的你呀,根本就没往这上面想。如果前女友和他曾经爱恨交织,到现在还〃执手相看泪眼,竟无泪凝噎〃或者有见不得人的隐情,你认为他会带上你吗?
他通俗来看,是值得争取的金龟婿。因此,要么继续你不懂事,成为他以后女友嘴里的前女友;要么学会…至少是假装学会贤良淑德,以成为有名有份有资格公然吃醋的妻。
如果实在介意他的前女友问题,找百儿八十个男的,打扮成你的前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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