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德稍用心计就轻而易举的从西山领走了小宝。
凌德领着小宝并没有回自己的店而是把小宝交给了娜娜,娜娜立即和“表舅”通了电话,她告诉“表舅”孩子很聪明,最少也值2000元。而且这孩子谁都不认,就认老凌,必须要老凌亲自送过去,她要“表舅”明天就来看货,来时最少要先带1000元过来,剩余的1000元等货送到后设法直接交给老凌。
凌德回到油漆店时芳芳正在店里干活,做好的饭菜饭桌上摆着,芳芳端来洗脸水,让凌德洗了脸。
“大叔,怎么才回来,饭做好了您趁热吃吧。”
“你做的什么饭,这么香?”
“大叔,这几天您为我这事不停地在外边跑着,人也累瘦了我下午买了只鸡给您补补身子。”
“你这是干什么,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我不跑谁跑,来,芳芳,我们一起吃。”凌德心里开始有点内疚。
“您吃吧,我最近上火,晚上不能吃饭。”
“芳芳,我今天去火车站打听小宝的消息,听几个熟人说。前些日子南方有人曾在咱们市上花几千元从人贩子手里买过一个三岁左右的男孩,不知是不是小宝,我特意让他写了地址,想明天就去南方找找。”凌德编故事的本领无人能及,他明知道这事对不起芳芳,可在金钱的诱惑下不得不按下午和娜娜商量好的办法行事。
“那我去吧!”这可是个天大的好消息,芳芳终于看到了希望。
“还是我去好,你一个女人家出门不方便。再说这事咱们只是听说还不知是不是小宝,又不知那家人姓名,万一不是小宝,我就顺便买点漆回来,这种大海里捞针的事你去怎么成?”
“真不好意思,又麻烦大叔您了。” 看到凌德为了小宝的事这么热心,芳芳就把自己打工积攒下来的300元钱全部拿了出来: “大叔,我上了几年班,攒下这300元,您拿着路上用。”
“这可使不得!你攒几个钱也不容易,收起来吧,大叔有钱。”凌德推辞着。
“大叔,这您一定得拿着,孩子没了我要那么多钱干什么。”芳芳把钱硬塞进了凌德的上衣口袋里。
第二天早晨,凌德在良心和道德的谴责中拿着芳芳给的盘缠来到长途汽车站,这时,娜娜和小宝已经坐在了车上。小宝手里仍攥着妈妈给他织的那只“小手套”。
“来,小宝吃香蕉。” 娜娜将一个剥开后递给了小宝。
“谢谢阿姨!”
“小宝真乖!哎,小宝你的手腕怎么啦?怎么有块斑痕啊!”娜娜吃惊地问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