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到时候再说吧。”
她说:“你一定会和他成为好朋友的!你们有很多共同点呢!你们都喜欢吃棒棒糖,待我也都很好。”
我的心仿佛被什么东西狠狠刺了一下,握着电话的手不住地战抖。我以为自己的眼泪又要掉下来,但是没有。看来我们都长大了。
我说:“那好!我给你们寄一箱去,让你们吃个够。”
她笑了:“你想害死我们呀!长了蛀牙怎么办?”
我也笑了,她还没有长大,岁月并没有在她纯洁脆弱的心灵上留下丁点儿的痕迹。为此,我长长地舒了口气。
她一再叮嘱我一定要参加他们的婚礼。
她挂了电话,长长的忙音,很刺耳。
放下电话,我的手心里粘粘的很不舒服。
低头一看,被我紧握在手心里的那支棒棒糖早已融化的一
干二净,一如我和丽丽的青梅竹马的青涩爱情。我用力舔舔手心,依然甜甜的,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
丽丽结婚的那天,我躲进了酒吧,人生头一次把自己灌的烂醉如泥。
一阵冷意将我激醒,我才发觉自己在大街是躺了一夜。天还是蒙蒙的灰,上早班的人早已挤满了人行道,我很狼狈地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用力拢了拢自己的头发,习惯性地将手伸进口袋。还好,还有一只。拿了出来,却没有放进口中,摇头苦笑了笑,我把它放回了口袋。
从那以后,在心情特别不好的时候,我还会买上几支,放进口袋里。但我没有再去吃,我的青涩的初恋结束了,棒棒糖已失去了它原有的味道。我想我已不再只依赖它才可以活下去。爱,可以让人成长,这一刻,我似乎明白了许多。
那本日记还锁在最底的抽屉里。偶尔也会拿出来仔细抚
一阵,但从来没想过去看。其实从八岁那年开始,我就已经读懂里面的内容了。
日记本上的清香年复一年的淡了起来,一如丽丽在我脑海中的记忆。
又是一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懒懒散散地走在人潮涌动的大街上,不经意间看到了有卖棒棒糖的小贩。身子不由自主地凑了上去,正想掏钱买时,一个小女孩拉着一个小男孩凑了上来。
小女孩好象哭了,小男孩在哄她。
我微笑着看着他们,一如看到了八岁那年的我和丽丽。
小男孩对我说,叔叔,可不可以借我两毛钱买棒棒糖。
我笑着说,为什么?
他理直气壮地指着那个小女孩说,因为她想吃。
我逗他开心,那她一定是你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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