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穷酸清贫的清口村,各个农人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大日头底下,除了撒疯到处野跑的小儿,再无其他令人欢喜的景色。
而站在田埂边,身材丰腴窈窕的女子这么随意亮出清脆的音,让整片薄田都显得生机盎然起来。
白衣身影一顿,不动声色地挺直,转身。
远处,一个穿着普通素衣的农家少女正心情不错地挥舞着手臂,卖力哟喝着打招呼,挽起袖子准备大干一番。
沐珩忍不住勾起嘴角。
当面前的女子越走越近,沐珩好整以暇地将手中的镰刀举了举,努了努面前人,“空手?”
唐百衣垂头看了看面前男子手中的镰刀,“哦”了一声,“今天是,收割高粱?”
对,还是昨夜自己提出的建议,那十文钱可是被自己心安理得收下的。
收割高粱,抽出高粱杆中的红芯,制成红糖!
古代,红糖不甚流行。说起来,现代有不少糕点工艺制作起来也不难,倒是在古代可以施展手脚一番。
“可是,家里只有一把镰刀啊。”唐百衣不免咕哝,这沐家实在是太穷了,连镰刀都没有。
“我去借!”唐百衣飞速借口,不等沐珩脸色沉下,就直接一溜烟跑走。
已经得了十文钱,就得积极勤奋些。累积财富这些事,得要从长计议,更不好得罪目前自己唯一的挡风板沐珩。
封建时代,男人分量还是更重一些。
一个女子独自在人生地不熟的古代生活,再没有足够财力和实力倚仗下,未免有点托大。若是自己离家逃跑,恐怕还没走到半路,就被山匪捉去,或者饿昏在路上,成为流民。
唐百衣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名声极差,若是贸然敲其他邻居的门,恐怕会被轰出来。但隔壁耿娘子家就不一样。
耿娘子是个寡妇,懦弱的紧,家里除了有个恶婆婆厉氏外,还有个提着开裆裤到处乱跑,连狗都嫌的瘦小子。而原主虽说臭名昭著,手脚不干净,但对寡妇家的小儿子倒是不错。
田里偷来的甜瓜都会分那小子一块。
唐百衣叹了口气,原主是多么喜欢小孩子,巴不得院里满地跑着娃娃。可怜可叹,有人不愿意同房,怎么生。所以,原主只能将对娃娃的欢喜留给邻居家的小儿子。
“耿娘子!”唐百衣敲了敲邻居家的破门,突然屋后一个黑影一溜烟跑没。
啧啧,这寡妇门前是非多果然不错。这次又不知是哪家的混账前来搞事。
不过,这是耿娘子的私事,别人不提不求助,自己也不好贸然插手。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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