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将来临。
我开着大货一路狂飙在通往宛城的国道线上。我发现前方隐约有一个移动的小黑点。
我很快追上了它。它是个人,还是个乡村姑娘。
她的全身湿透了。看得出她很狼狈、仓惶。
我对她动了一点侧隐之心,外加一点好奇心。
我从驾室里探出头,问她:姑娘,我可以帮你吗?
她转过脸。在车灯雪白柔和的光线里,那是一双大而幽深、充满哀怜的黑眼睛呵。
她蜷坐我的旁边,默默无言。
夜色覆盖了她的半张脸。她侧面的剪影凹凸分明,象是橱窗里冷峻的美人。
我把她送到瘦子在西城的别墅。我停下车,递给她一把别墅的钥匙。我努努嘴,让她自己进去。
她接过钥匙,说声谢谢,拉开车门,就要离去。
我两眼盯着窗外。不知道怎么就说了:今天,是你自愿来的吗?
她默然了,片刻之后点了一下头,说:是的。
我冷笑了:他很有钱是吧。
她打断我说:不。我不想钱。是他帮我实现了唱歌的梦想,我不想拒绝他。
那么,我问:还记得我吗?
她说:当然。你曾救过我。但是我不知道你叫什么。可以告诉我吗?
我冷冷地说:有这个必要吗?我觉得我可是已经知道得够多了。
我的话冷得象把刀。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如此失态。
她听了我的话,哑然了,脸色也阴郁了。她合上车门,快步登上别墅的台阶。
留给我一个依旧柔美的背影。只是那感觉全变了。
哼。假装的清纯。
我操。我在心里骂。要知道你早晚是只鸡,那天我才不救你呢。不如让那帮流氓把你拖走轮奸得了。
我曾经是那样地怀恋着她。无数次地惦记起她。
在那个午后,我的撒满阳光的小院里,她曾是那样地秀美
我希望知道她的故事。只是她太羞涩。
其实不用她过多的言语,我可以想见一个女孩在这个城市经受的风雨苦楚。她只身来到这个城市,就象一片孤零的树叶,随风飘荡。
她说她想学唱歌。她来到那个酒吧。她想做一个歌手。但是老板要她首先学做一个陪酒女郎。在忍受不了客人的种种非礼之后,她把酒水浇到客人的脸,脖子和衣服上。她逃了出来。那群男人怒不可遏地追赶,象缉拿一个重案钦犯。
她飞得象燕子一样快。她潜入我的房间里。
我倒了一杯水给她,她一口气喝个精光。然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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