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接货。我一直是他最信赖的人,我会把活干得很好。这一切瘦子会很满意,他看在眼里,笑在心里。
他会拍着我的肩膀说:小子,好好干,江山会是你们的。
我想:废话。江山……百年之后,你会把遗产留给我吗?
在瘦子身边,我永远都只是个打工仔。这个我心里很清楚。我以后一定会离开他,但不是现在。
在他的身上,我还要学习很多东西。他的奸诈,他的圆滑。他的混世方法,我都要学。我现在一边干,一边研究着瘦子的成功之道。我有些野心扑扑。
瘦子以为,我只是他圈养的一条狗,很忠实。
殊不知,我已是藏在他身边的一条狼。我野性十足,也许有一天,我会咬掉他大腿上的肉。
我为我内心的这些凶残的叛逆倾向大笑,笑声响彻云霄。
我来到这个城市六年。六年里,瘦子是我唯一的老板。那一年我十八岁,来到宛城谋生。我青涩孱弱,面黄肌瘦。瘦子收留了我。他让我去学车。我一下子就爱上了那件四轮驱动嗡嗡喘叫的大家伙。我喜欢那种骑在它身上风驰电掣的感觉。我想我天生就是为车而生。
我成了瘦子手下一名出色的大货车手。我没日没夜地跑着长途。风餐露宿,日夜兼程。我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力气和激情。就象一辆崭新的越野车。
年轻真好。稚嫩真好。可以不去思考。
慢慢地我有些懈怠了,有些疲惫了。我发现老板瘦子真的象用车一样使唤我们。车手们没有自己的生活,车手的时间全是老板的。很多大哥级的车手都走了。
我继续留了下来。因为我还比较稚嫩。离开瘦子,我会在这个城市找不着北。
六年中,我是唯一全程跟随瘦子的伙计。他开始对我另眼看待。
他把走私黑货的事交付给我。
他还把他那辆黑奥迪的小车钥匙给我。让我跟随他出入商场大鳄们的交游场所。
这正是我所期盼的。那个地方一直是我梦想的舞台。
不能和那些大腕们同场竟技,就先和他们混个脸熟吧。
那是个纸醉金迷的地方。我喜欢那里的气息。那是一种会使人激情亢奋,欲望发飙的味道。那里面的香水从宾馆的门缝里流泄出来,散发到大街上,就成了这个城市流行的时尚元素。
我沉醉于这跟班马仔的生活。直到那一天我遇见她。
那一天,我再次遇见她。
2
她坐在瘦子的小车里。瘦子正在宾馆里和那帮狐友们赌博。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先送她去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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