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从来没有爱过他的女人。
是的,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了钱很多事情都能办,现在最直接的例子就是还了100万之后,我就不用背负什么诈骗的罪名,至少也会减轻点。但是,我这样做了,我会鄙视自己一辈子。看来,人活着做一个善良而有良知的人,有时候是很痛苦的,因为做错了事情,始终要受到良心上的谴责。
是让自己一辈子在监狱里忏悔,还是在外面的花花世界里愧疚呢?如果诈骗成立,我将要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一时间不知道马上该问谁,于是,先在百度里搜了搜。
原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那么说,从表面的假象看,我确实属于此类。但是要判多少年呢?我继续看,根据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既然数额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被判处的年限,那100万到底算大较大,还是巨大?我的手心不由出汗了。下面的内容叫我彻底慌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
天那!20万就已经算巨大了,况且,100万是20万的5倍。就是说,我的一生最美丽的年华在监狱里度过?怎么会这样!不,我不甘心,我,怎么能甘心呢!要不,张远给我的财产,我只要100万,其他的还给他的家人,然后,象借高利贷一样,我一带把本跟利息全还他们。不管了,就这么说定了吧。我真的是别无选择了。
想想,我够亏的,100万一分钱没得到,还要还100万。哎,我那可怜的积蓄啊都要被搭进去,你说说人家还贷,买房买车,我还贷款是为了别人诈骗的100万!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实现买奔驰和洋房的享受计划。
不过,只要能不让我妈知道,再多还点,我也没怨言,当然前提是别叫我还的太多,让我觉得老天对我太狠,最多1万到2万吧。
身在其位
和张律师约在了明天上午,我知道见面肯定又要说起张远的死,这恐怕是我终身的致命伤疤。尽管,我看似异常的平静,但是,我的内心骗不了我,我始终在愧疚与疼痛。也许,时间会渐渐地抚平它,我,在静静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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