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旧要续呢。”
第三十一章
或许是白天睡得太多了,到了晚上唐越躺在床上倒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了。
罢了,既然睡不着就不要勉强自己睡了,她翻了个身坐起来,看着窗帘外面透出的淡淡的月光,让人心情格外平静。
她赤脚走过去,拉开窗帘,外面零零星星还有几家全天营业的商店在点着灯,一条条纵横交错的马路上灯火星星点点,和柔美的月光融在一起,显得这么安静。
深夜的N市原来这么美。
唐越不禁弯了弯嘴角。
对于自己来说N市是毫无疑问的家乡,可除了这里,却曾经有一个地方让她更加热爱,在那个经济并不发达的小城市里,她离开父母独自在那里生活了很久,不同于N市的热闹繁华,那是一个僻静的地方。
有一排排安静的山,一道道幽静的水,还有,一个人。
那一年,是唐越终生难忘的一年,她刚刚十六岁。
因为母亲是少数民族,按照母亲族内的规矩,如果出嫁的女儿客死他乡,那么她的女儿就要在母亲死后的第十年回到母亲的家乡去生活一年,本来这不过是个少数人在遵循的规矩,唐中祥却一直觉得对妻子的亏欠而让唐越回了L县。
唐中祥当时正值壮年,还有很繁重的工作需要做,所以这一次他并没有陪着女儿,而是派了几个下属去陪伴她,并自己时常去探望唐越,那时候的唐越正处在叛逆的时期,被爸爸就这样支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县城,她一万个不愿意,因此走到时候赌气也没有搭理爸爸,自己一个人背着行李到了L县。
唐越在外婆家住下之后就照着爸爸安排好的行程在当地的一家中学上了课,刚一开始也不知是实在不习惯小县城的生活还是一开始的别扭心理在作祟,总之她只觉得度日如年,总是一个人坐在桥边看着N市的方向,一边埋怨着爸爸,一边掉眼泪。
这里没有高楼,没有好吃的东西,也没有有趣的电器,甚至连一个能谈得上来的朋友都没有,每一个人都只知道学习或者是干活,对于那些自己热衷的集邮和明星他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自己到底要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生活多久!
她拿起脚边的时候奋力往水面上一扔,打了几个水漂,带着浓浓的怒气。
“这石头片可不是这样玩的。”
背后一道清凉的男声传过来,随即看到一个男生站在了自己身边,唐越瞪大了眼睛,因为这个男生和她一样,穿着棉布的衣服,干净的鞋
子和平整的裤子,与那些脏兮兮的当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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