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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束九十九朵的玫瑰有几斤几两重,沈阅明没有称过。饶是他这样一个大汉捧在手中枯立一个钟头,也是吃不消。
他实在应该先把它称过,然后找个同样重量的哑铃练一练,沈阅明有点后悔莫及地想着。瞄了眼会客厅中大厦管理员半是好笑半是同情的笑脸。管理员应该跟楚落雁说过了吧?说他已经来了一个钟头。不过,显然楚落雁觉得他捧着玫瑰花站在楼下的这副呆样,看过的人还不够多……
没办法,老天不肯帮忙,硬是连一滴雨都不肯下,害他没法子表演痴情落汤鸡这一招。什么老掉牙的招数!
唉,东风不与周郎便……
天不下雨,太阳当空。沈阅明又瞄了一眼看起来十分清凉的大厅,索性打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本来他也知道烈日灼身是仅次于大雨淋身的一招好计,可如果管理员肯帮他掩护的话,楚落雁是不会知道他是在大厅里吹冷气,而不是在外头晒太阳的。
「王伯,」他亲切地叫道,「我在这边坐一下,你可别跟楚小姐讲喔!」他有点欲盖弥彰的加上一句:「我是怕天气太热,玫瑰花会枯掉。」
管理员见他挥汗如雨的模样也深觉同情,自然是点头了。年轻人追女朋友吃一点苦头是必要的,尤其是楚小姐那样娇滴滴的大美人。男孩子要追她,只好吃苦当吃补了。他能帮的当然是会帮,两个年轻人光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翻,岂不可惜。
沈阅明在宽大的沙发上坐下,将那一束惹人注目的玫瑰放在一旁,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心无旁骛地读了起来。这两三个礼拜以来,他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根本就没念什么书,也该是收心的时候了。为了一点风花雪月的小事,就把课本丢下也太没有志气了吧。
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便不觉得时间慢得像老牛拖车。待他合上书本,伸了伸懒腰,再看了一眼时钟,竟又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王伯,麻烦你再问问楚小姐,愿不愿意让我上去跟她说说话。」他走到柜台前跟管理员打商量。
「好。」王伯立刻按了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满脸笑容地放下话筒。
「楚小姐请你上去。」他好意地又多加了几句:「别再惹女朋友生气了,你女朋友长那么漂亮,可不是随便找得到的。」
「谢谢王伯。」沈阅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