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而是小曼,他害怕她受到哪怕是一点点的伤害。他必须马上赶来,把她带走。推开包房的门,只见潘亚云已喝得东倒西歪,正拿着个麦克风在唱歌,看见明宇,立刻叫起来:
“明宇,你来了……,陪我喝酒。王小曼,王小曼她……”
小曼不在房间,明宇立刻扭头走出房间。他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终于,他在大厅的吧台找到她:她正举着一罐啤酒,跟一个陌生的男人打情骂俏,那个男人正色迷迷地盯着小曼的嫩脸,直想一口吞下去。看见明宇,小曼全然没有理会,继续陪客人喝酒聊天。明宇的腭骨动了一下,他走上前,一把将小曼从吧凳上拽下来,严厉地说:
“你在做什么?”
小曼甩开明宇的手,冷冷地说:“你来干什么?是潘亚云叫你来的吧?放开我!”
“喂,你干嘛?想找碴吗?” 那个男人站起来,推了明宇一把。
明宇一反手,把那个男人的一只胳膊轻而易举地反剪在背后,阴沉着脸说:“我不想打架。她是我的女人。”
明宇高大威猛,一身健硕的肌肉,比那个男人高出半个头。那人见不是对手,骂了一句,悻悻地走开。
“你把我的客人都赶走了。”小曼淡淡地说,并不看他。
“跟我回去。” 明宇的脸色很难看。
“你别管我!我不用你管!我还要找客人。”
“好,你要找客人吗?现在我就是客人,你不应该对我客气点吗?”
小曼抬起迷蒙的双眼,“啊,是的,我忘了,你是一个好客人,一个有钱的好客人。” 她笑笑。
明宇的心一阵紧缩:他从那双迷蒙的眼睛里读到了忧伤,读到了困惑。明宇很害怕,他害怕她会回到从前,他害怕她会再度封锁自己。
“你喝了很多酒。” 明宇的语气放缓下来,扶起小曼的手臂,“我们走。”
此时的小曼是多么想靠在他的怀里,让他牵着她,就象牵一只迷途的羔羊。他会带她回家,带她远离狼群──可是,不要!我不要!我不要爱上他,我不要他的保护,我不要从此离不开他!
“不,不要,我不要!”小曼挣扎着,试图挣脱他的臂膀。明宇一双手有力地钳制着她的胳膊,带着她往外走。来到车旁,明宇打开车门,把小曼一古脑儿塞进车里。
车子开到学校,明宇熄了火,打开车窗,点燃一根烟。良久,他才开口,“现在,告诉我,发生什么事?” “没有什么事。” 小曼不愿意说。
“是不是刚才潘亚云跟你说了什么?”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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