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这场一波三折的官司总算落下帷幕。最后法院本院认为: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厂矿对试用期间员工体检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被告欣茂公司委托省疾控中心对员工进行体检;应属于委托关系;被委托人所实施的行为后果应由委托人承担。因被告欣茂公司认为体检不合格结论违反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仅依据省疾控中心的体检结论;认定原告何博伟体格检查不合格;作出解雇原告何博伟的工作的具体行为缺乏事实证据。同时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被告单方面终止合同,也是缺乏事实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一、二、三目之规定,应予撤销。被告代表舒麓山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骚扰了女性的身体权。综上所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欣茂公司在试用期间对于员工体检身体不合格而解雇原告何博伟工作的行为主要证据不足,恢复何博伟的工作。判定被告舒麓山侵扰他人的事实成立,被告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利,判决被告向何博伟与戴思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当审判长宣布案子尘埃落定后;博伟与戴思深深地拥抱在了一起;尽管还有旁人都在旁边;但他们已经顾不上他们了。深情地拥抱后,他们还不忘感谢为他这段时间一直殚精竭虑的严律师,正是严律师在法庭上的力挽狂澜才让他获得了尊严。同样他们还要感谢他的班主任付老师,是他为自己挑选了一位好律师。当博伟的父母走过来时,博伟开心得已经合不拢嘴。
当博伟在戴思、父母的陪伴下走出法庭大门后,没想到许多记者已经等候在门口,他们争先恐后地想要采访博伟。博伟身前的道路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他本来不想接受采访的,但老记们根本没有放他走的意思。
一位很高的记者把话筒递到他面前,问道:“何博伟,你好,我想采访一下你。请问是什么促使你有勇气打这样一场官司?”
博伟的身体被记者们挤来挤去,他被夹在当中,说:“麻烦你们稍微退一点行吗,我这样不好回答啊。”话音刚落,记者们自觉地往后挪了点。博伟歇了口气继续说:“我的目的只是想维护我的尊严和权利。”
“象你这样的案子在全国都是少见的,起初你对打赢官司有把握吗?”
“我一点把把握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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