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分,闹钟响起。
史佳撑开一只眼睛,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往上伸,准确无误地让噪音停止,同一瞬间,手已经缩回被窝里同样的位置,室内再度恢复平静。
五分钟后,史佳翻开棉被,一跃而起。
往套房里的浴室晃去,她的步履还不是很稳,眼睛也迷迷蒙蒙的,耳朵倒是很灵光地听到隔壁的小秉稀沥哗啦在洗脸刷牙的声音;他这一点是遗传到他老爸,些微声响就可以清醒,全家上下只要有一个闹钟,放在哪里都不成问题。换成是史佳,要不是碍于自己身为老妈的身份,地震打雷都甭想把她叫醒。
梳洗过后,史佳总算振奋起精神,眼睛也睁得开了。敲门问完还在穿制服的小秉早餐想吃什么,下楼、拿钥匙、准备出门;开门前先把信箱里的报纸抽出来放回客厅桌上,还记得把小秉的国语日报摊开放在上头,史佳这才按下内锁、拉开门、踏出脚步。
一、二、三,她在心里默数完,向右看。不出所料,接下来她得抑制自己翻白眼的冲动。
〃嗨,早啊。〃丁鸿钧的大笑脸在那里,天下太平、神清气爽、吃得饱睡得好的一张笑睑,连发型都光洁整齐,精神得让人生气。
每次她都会直接想到——太阳不用出来了,有他就够了。
是的,〃每次〃,三个多礼拜来她每天翻白眼但还是每天见到他,像广告里的男模特儿一样站在顶级房车前恭迎她。最近史佳决定压制这种反射动作,否则这样翻白眼下去迟早有一天她的眼睛会扭到。
那回在她家吃过晚饭后,史佳要他回去好好想想的结果,就是从隔天开始每天早上某人固定地守候在她出门买早餐的路上,陪她走这来回短短十分钟的路程。
这个人是铁打的吗?第一个早晨史佳这样想,对这个前一天才被淋成落汤鸡在外头吹风。也不是多早回家的男人,暗自佩服着。
心里想的是一回事,表面上还是不能给好脸色。那天她冷冷地走完十分钟买回早餐,丁鸿钧也不多话,打完招呼后就静静地跟着,陪她到了家就道再见自行离去。
天知道她的心早就翻腾得有如热锅上的蚂蚁,惊慌又无措。她记得那天吃早餐的时候,小秉还问她:妈妈,你怎么一直伸手舀豆浆又不舀起来啊?
而这一次,史佳选择忽视他,径自往家附近的早餐街走。
没错,忽视,这是她想到的新招。
冷眼相待、恶言相向经实验证明没用,跟他讲道理换来一句〃爱情是没有道理可言的〃,提早出门的计划因为她个人的睡眠因素完全失败,拳打脚踢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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