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他还认得姗姐,证明他还不算太醉。他朝她使劲一笑;笑的像个烂掉的柿子……
一路上有人太早看透生命的线条命运的玄妙
有人太晚觉悟冥冥中该来则来无处可逃
一路上有人盼望缘分却不相信缘分的必要
一路上有青春小鸟掉下长不回的羽毛。
——王菲《单行道》
幸好这里的音响够大,叶风的破罗嗓不易被发现,不然粉丝们非把损他们偶像的他碎尸万段。
姗姐是个令人敬佩的人,就凭她能坐在叶风身边听他唱歌,这点就足以证明了。
二十
叶风和姗姐的认识是在小K还是“热浪”老板的时候,也就是小K还没死的时候。
那是一次愉快的聚会;大师兄,二师兄;小K,姗姐,叶风都在,也就是从那开始叶风和姗姐成为朋友。
那时大家一起说着笑话,其中小K说了一个笑话是:某试题:烂心萝卜与怀孕妇女的共同特征是什么?笑话里结果是三个人答案及格:都是虫子惹的祸。只有一个人满分。小K说,要看看谁能猜到满分答案。这时笑得最灿烂的姗姐立马就答道:那不是拔得太晚了嘛!众人大笑。二位师兄笑得淫荡,姗姐自个笑的得意洋洋,叶风笑的最无辜,因为他还没弄懂“拔得太晚”是什么意思,是强迫自己跟着大家笑的。
那晚上,叶风真正笑得开心的是流浪诗人大师兄的一个笑话:诗人为什么不像小说家、散文家那样称诗家,而非得叫诗人?这是能让人发表见解的笑话。
小K说,诗人他妈的愿意称诗人不称诗家,谁管得着。
姗姐说,听说诗人都很浪漫,对不对。所以不想有家做累赘,就叫诗人,一个人自由自在的多好啊!
二师兄摇摇头,摆出一副思考哲学的样子说,诗人都有病,疯病。从哲学上讲就是沉溺于主观意识造成的精神分裂,顾城,海子,还有正在福利院的食指都是例子,有病的人怎么能称家呢?
叶风和二师兄针锋相对:你说的是个别情况,从哲学上说就是以偏概全。其实诗人是最独特的,大家都称"家"就他称"人",这叫与众不同嘛,与众不同才能显示出诗人的地位嘛!他什么时候也忘不了他是个诗人。
大师兄,很不幸,大家都错了!结果是诗人一首诗因为卖不了多少钱,没钱找老婆成家,就只得叫诗人了。
说完,集体喷饭。
也就是在这种轻松愉快的气氛中姗姐和叶风这个混蛋诗人认识了,后来竟然成了相交甚好的异性朋友。姗姐说特喜欢叶风那种诗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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