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情,又何曾不是种令他们奉为惊艳的美呢——因此,还是要慨叹中国人的智慧,早在千年前,他们就已得出了结论: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似乎,不管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命运,痛苦,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连康德都认为痛苦高尚了。
“王子和侯爵已经走远了,看这淫荡的小畜生,还真是乖呢。”
几个仆人趴在地上听到主子远去的脚步,立刻兴奋的雀跃起来,完全是一种老虎不在,猴子称霸的姿态。
汪——汪——汪——
“看,连这些家伙们也这样觉得,哈哈哈哈。”
“呜……呜…………呜……”
“喂!给我把你的淫乱的屁股抬高些!看着镜子!这是王子殿下的命令!”
那面镜子成了肆虐I。K的灵魂使之发出悲鸣的绝佳刑具,他不得不去看着自己是如何去用已经变得淫秽的身体去满足着那些畜生的欲望,而现在,自己在他人眼里,也比这些恶犬的身份强不了多少。连他自己感到难以置信,竟然,他在那只用前爪撑着他的腰身,不断的在那兽类硬长的肉棒的抽插下,而感到纵欲的欢愉,他甚至在配合着动物黑色毛发在他的臀瓣带来的触感而下意识的做着回应的律动。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在心里,他狂笑着,现在,他能明白迩纯那种所谓奴隶的习惯了——当黑色的野兽离开他的身体,在他人类的甬道内射入牲畜滚烫的精液时,完全是种做为性奴的本能,他染着汁液的蕾口被自己强迫紧紧的缩了起来,尽量趴下身,抬高着颤栗的后庭,一滴也没有让那些肮脏的东西流出来。而这样的动作,又使那些卑劣的侍从们有了奚落他的借口。
“哈哈,跟狗都能配合的这么好,那来满足一下我们如何?让我们看看,他的那个小洞似乎深得很呢,哈哈哈哈哈哈。”
于是,他被人按在地上,撑开好不容易收缩的入口,供人任意赏玩,并且,以那种看似挣扎的动作去迎合着他人的胃口,当那些人用手指去触弄他的变得滑润的内壁时,他的身体非常自觉的小心的紧张着,以便,让那些人即可以达到观赏把玩的效果,而又不把野兽留在他体内的东西释放出来——他是什么?是个供贵族绅士们玩赏用眼睛以得性快乐的艺术品,是只用自己的身体去取悦任意一种可以侵犯他的兽类的淫乱玩物,是个可以被任何人所驾御的奴隶,他如愿以尝,终于不被人认为是人,而做为人的羞耻感同与之相反的纵欲感却又让他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活在痛苦之中,但这,却是被他人所忽略的——他不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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