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运移民的一艘船名。墙上钉着锚和鱼网,还有毕加索的画,裸体的女人,线条粗,尽是他腐朽生活的佐证,显得粗犷豪放不伦不类。
碧朗吃了一客牛排,因为心情不是太好,她望着窗外目光涣散。
吃掉了一客黑胡椒牛柳以后,朱朱惆怅的说:“那天走在路上,看见杜汶泽;居然还没有老,都40多的人了——好象还是老样子,清高。”
“有没有向你询问近况?”
“我跟他说,我要结婚了,欢迎他去参加婚礼。”
“他有说去么?”
“没有……他笑了一下,说,很好。然后说有事就走了……杜汶泽就是这样的,跟别人总是不太一样吧,是个不太爱凑热闹,不合群的人。”
朱朱有一点感慨:“这种人是审美型的人,离现实多少有距离。”说的时候,碧朗深有同感。
杜汶泽是朱朱与碧朗都曾暗恋的大学老师,是那时候很多女生喜欢的类型,纵然不是年少多金,但是才华是有好几斗的。人很儒雅潇洒,文章写的极漂亮,课上的很不错。那时候的女生除了物质享乐以外多少还是有精神层面的追求。
不过而今碧朗想这是不公平的,那时自己是学生,作为老师,他的知识阅历都要丰富,她们涉世不深过于简单,爱上他仅仅是因为一种不平等和距离造成的错觉。但在那时,他的确是一个非常诗意化的形象。所以朱朱一直怀念他,而且,朱朱对他的爱情因为只停留在精神层面,而得以诗意化的衍续,若顾是置换到了物质层面,也许很快就厌倦了。
朱朱是个对一切都很快厌倦的人。
碧朗记得第一次听他讲课,是坐在空旷的大教室里,他穿的是一身死黑的对襟唐装,那种黑是很难穿得好看的,一般人穿上就如打醮的道士,有点疯疯癫癫的味道,但他是不同的,他就象那个无法复制的时代带着古雅精致的况味,朱朱坐在碧朗的旁边,叹了口气:“他好有气质。”碧朗记得自己当时低下头拼命在记笔记,而朱朱则前所未有地专注。应该不是因为讲的内容,而是为讲课的人。
他讲明传奇,开篇就讲桃花扇,只有他那种人才讲得出那种盛世已过的颓靡与绝艳,借离合之情说兴亡之事,在那些小小的情爱纠缠里,还隐射着大的家国离乱。陈述那些死去的故事,他的语速是慢……再慢,好象并不是对着他们在陈述,而是一种自语,透着寂寞,一句一句叩在骨子里,留下清脆的回音。
这寂寞就象那个寂寞的时代,它的颓败是不可逆转的,带点宿命的味道,因为毁灭了所以有了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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