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ex Pistols?”,韩雪佳吐了吐舌头。
“名字很恶心是吧?和Guns N‘ Roses一样充满争议的乐队,British Punk,绝对的punk。Sex Pistols仅仅存在了2年,却是朋克音乐的老祖宗。他们没有什么高超的技术,就是简短,暴虐的3和弦摇滚乐,长得也不帅,是几个不折不扣的社会“败类”,无政府主义,胆大妄为,无所顾忌,无恶不作。不过呢,他们蛮幸运的,生对了时候,出现在那个需要叛逆唤醒激情的时代。第二任贝司Sid Vicious就因为杀死女友而被捕,然后又在监狱中吸食毒品过量死掉了。他们是绝对的人渣,呵呵,不过我喜欢。朋克中的朋克!其实Guns N‘ Roses的贝司,Duff McKagan也是与生俱来的punk气质。”
“你说的这些我只听过Nirvana,Beatles和U2,Kurt Cobain好帅哦,可惜死了。还有呢?”
“还有?The Cranberries,R。E。M,Police,Kiss,Night Wish,Soul Asylum,Scorpions,Aerosmith,Def Leppard,Prince,Deep Purple——”。
马可闭着眼睛,老和尚念经似的数着他喜欢的乐队,韩雪佳早就吃惊不已了。
“天呢,你喜欢这么多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