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英士路一空场内。另有小包由周凤元私吞后托吕章成售卖。
盗贼行劫后,仍不满足,拟再偷劫一车。但因此时已戒严,无法雇到汽车,便决定在仓库内等到天亮,随后喝令看管仓库的人为他们烧饭吃食。不料天亮后仍未叫到汽车,只得逃出仓库,临行时将仓库内的白米衣物等抢走。白米由南市帮分食,衣服由闸北帮分穿。所抢劫的拷胶,后辗转出售,二帮将得到的钱款带到沪西旅社内17号室,进行分赃。经过一番交涉,决定平均分配,每帮得2。5万元,每人约分得2000元左右(以上史料根据上海市档案馆馆藏卷宗131号)。
二是由定地作案发展为流窜作案
窃贼初产生时,所实施偷窃行为的地区不大,一般也就在其居住的市镇或乡村作案。固定在一个地方屡屡偷窃,必然会引起当地居民的警惕,对窃贼作案带来种种不便。窃贼们为了寻找更安全和更易于作案的对象,便有了扩张地盘的愿望和要求,再者随着交通工具的增多和创新,也为窃贼流窜作案提供了种种便利。这样就产生了窃贼流窜作案的行为。
窃贼行为的发展(2)
一般情况下,窃贼的流窜作案与其集团的形成有关。也就是说,流窜作案的窃贼往往是一个偷窃集团或其集团的成员,有与他人共同作案的优势。
史料中关于流窜作案的记载,可以追溯到齐国。有这样一则故事,反映出当时齐国的盗贼已开始了流窜作案:
晏婴是齐国的大夫,同时也以活跃在各国外交舞台而闻名于世。齐景公年间,有一次晏婴奉命出使楚国,楚王设酒席款待他。当宾主都有几分醉意时,一场预先编导好的恶作剧开演了:两个楚吏押着一个被反捆着的人来到楚王面前,楚王问:“为什么要捆他?他是什么人?”楚吏答道:“他是齐国人,因为偷窃,被捆了起来。”于是楚王转向晏婴,问道:“难道齐国人都擅长偷东西吗?”晏婴听此言,不慌不忙地回答:“我听说桔生淮南则为桔,生于淮北则为枳。从茎叶看,两者十分相似,但吃起来味道却不同。什么缘故呢?因为两地水土不同。齐国人在齐国时,都不偷东西,何以到了楚国就干此行窃的勾当呢?也许楚国的水土能使人成为窃贼吧!”
这则故事虽然说明了晏婴的机智,但反映出的深层含义是:当时偷风不仅在齐国很盛,而且已发展到流窜作案的阶段。
到了东周前期,窃贼流窜作案的行为就更为猖獗。
据史料记载,晋国时曾发生过一次窃贼大批向秦国流窜的事情。
当时晋国的窃贼屡屡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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