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橘色的球体。
外套脱了,毛衣脱了,最后只剩下一件长袖运动衫。
直到两人都汗流浃背,总算结束了这场毫无章法的运动。
沈亮宇拿起矿泉水往嘴里倒,突然间,莫斯咦了一声,很怀疑,很暧昧,很不怀好意。
「干么?」沈亮宇一边旋紧盖子,一边说:「不要跟我说你爱上我,我是一般人,不是少数份子。」
「你?你这种脸,就算愿意为我变女人我也不要埃」
「那你是在看什么?」
闻言,莫斯笑笑,指着他颈子上的红印,「哪里钓来的妹妹?好热情的吻痕啊,一,二,三,三个。」
沈亮宇笑了笑,没回答他的问题。
「不是说喜欢银行里那个春天吗?所以我说嘛,做人何必那么执着,快乐最重要,春天不理你,你可以追求其它的天啊,不要说到全台湾,去东区走一趟就会发现漂亮的女孩子满街都是,青春型,运动型,甜美型,通通都有,何必遥望那个已经二十六岁的春天呢?」
莫斯很流利的发表着动物性的高见,直到他发现沈亮宇都没有回答他之后,终于转过头看了他一眼,那表情--凭着男人的直觉,莫斯知道有内情。
虽然他年纪比沈亮宇轻,但身处演艺圈这个大染缸,他老早练就了看人的本事,好与不好,喜欢不喜欢,认同不认同,他都能够轻易读出。
此刻,沈亮宇的样子……
「那个东西。」莫斯指着他脖子上的吻痕,「该不会就是那个春天吧?」
「对。」
「你……超车。」
沈亮宇笑了,「那是意外。」
在听完来龙去脉之后,莫斯除了羡慕之外,照例发挥他的舌粲莲花,大大的赞叹了命运的神奇之处。
「说真的,你到底喜欢她哪里?」
「我爱她漂亮。」
莫斯听了咧嘴笑,「别人讲我还相信,你啊,我想光一张脸好看是吸引不了你的吧,上次跟我在一起那两个美眉一个美艳,一个清纯,你不也对她们没兴趣,她们后来还问我你是不是同志,哈哈。」
「如果从男人口中讲出爱情没有道理这几个字,感觉有点好笑吧?」
「是有点……不过,我还满羡慕的。」
「怎么说?」
「那样单纯的喜欢不是很好吗?我会想,胸部最少要C,腰不能粗于二十四吋,太矮太高都不要,刚开始还满得意的,可是现在会觉得自己有点像禽兽。」
「你现在才发现?」
「喂。」
两人正在抬杠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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