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被点穴似的动也不动,团员们你看我,我看你,不发一语。
武焰见状,忍不住莞尔。也难怪他们感到惊愕,以前自己接到张宁宁的电话,总是礼貌性的寥寥数语后立刻结束,这次眉飞色舞或废话连篇都还好,让他们产生这种反应,应该是“女孩子收到什么样的首饰会感到高兴”这句话,连问出口的他都觉得很玄。
亦阳掀了掀眉毛,“你没吃错药吧?”
“我很好。”
亦阳还想说些什么,刚才埋首在五线谱上涂涂改改的靳炜突然抬起头来,“对了,今天怎么没见到聆歌?”
小程像是刚梦游回来似的叫了一声,“难怪我觉得有什么地方不一样,原来是少了一个人,奇怪,她会不会是回台湾了。”
武焰顺口回答,“她没回台湾,只是不想出来。”
靳炜别有深意的扬起眉,“你怎么知道她不想出来?”
***
何聆歌当然不想出来。
昨天傍晚,天时地利人和加上气氛使然,武焰在旧城广场的露天咖啡座上吻了毫无防备的她。
她没有惊叫,但也没有反应,从头到尾就是睁着眼睛看着他从她呆若木鸡的模样,不难猜出那是她的初吻。
初吻耶,他这辈子还没有吻过哪一个女孩子是初吻的。
可能是为了掩饰尴尬,她放弃了橘子水,要服务生给她一杯黑色俄罗斯,之后又一杯,再一杯……武焰没有阻止,笑盈盈的看着她从精神抖擞变成醉态可掬,她醉得连步伐都走不稳。
当丝绒般的黑幕降下时,他们离开了旧城广常一路上她东摇西晃的走着,嘴里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话,但由于酒精作祟,组织能力陡降,她所说的话全是人生中的蒙太奇。
“我喜欢克利斯。”
关于克利斯的长相、身高、学历、嗜好,邂逅与钟情,她一一叙述,然后话锋一转,在突然跳到荷兰的郁金香后,她才又补说克利斯是她的家庭老师,在她刚到美国时,教了她整整两年的英文。
“萝拉是我第一个朋友。”
初到陌生地方,语言不通的她怕得要命,也寂寞得要命,如果不是因为萝拉,她一定撑不下去。
萝拉很善良,也很怕冷,有一个女儿叫珍妮佛……萝拉在她高中毕业那年走了。
萝拉是一只拉不拉多犬……
她一直说个不停,后来倒坐在小巷旁的石阶上连连挥手,“我不行了,头好昏,要休息。”
武焰走过去,看到她失神的眼睛及绯红的双颊,笑了,“叫计程车吧。”
前进五步又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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