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试试。从此我开始在酒吧驻场的生涯。那个我开始的酒吧,叫做魔方。
半年后李何跟我说要带着乐队去广州闯一闯,他去意已绝,但我不能离开周姐。
我说:“那分手吧!”
他在周六人潮汹涌的春熙路广场跪在我面前大哭求我不要分手,我说:“那么你留下来。”
他却没有留下来。
他去广州的第二个月,手机销号,我们断了联系。我把逛街时无意识帮他买的所有东西收起来,不再想他。
他教会我弹吉他,我在深夜游走在蓉城湿热的各大夜场,带着我的琴。
我从此不需要乐队,有我自己就够了。我习惯了唱完以后离开,不和捧场的客人喝酒,不和衔接前后的乐队搭讪。
陆书峻是在那段时间出现的,他是大学的老师,看起来很斯文的一个人,戴一副眼镜,说话总是有很多手势。
他说他是第一次来酒吧,我当时正好在唱《WhiteChirstmas》,那天是圣诞节,成都当然没有下雪。
我唱完准备离开,他紧张兮兮的跟我到门口,问我:“小姐,你方不方便,我想请你喝一杯?”
其实那天我不怎么方便,心情不好外加身体不适。但我还是去和他喝了,如果问当时的我为什么,那一定只是他看上去浑身每一个毛口都散发着一种老实忠厚的书生气质吧。一杯伏特加而已,最后的结果是我吐的他满身,他把我送回家。
他在我家局促的转不过身,第二天醒来,周姐激动的直搓手说女儿你遇到好男人了,昨晚他送你回来,我把他身家都盘问出来了,他是大学老师呢!这你可不能放过,可遇不可求啊。
我说周姐你没完了,我才20,你怎么就着急要我赶我出门了?出去出去,我要再睡一下。
那天晚上,陆书峻又来了。
他看着台上的我微笑,我唱完的时候,他已经站在在门口等我。
我们去吃了宵夜,在街边喝夜啤酒,吃烧烤。
凌晨1点的时候,他牵了我的手。
他让我去念书,说念书可以让我生活不那么空虚。
我说我不想考试你看怎么办,我不想写论文怎么办,他说没关系,论文他可以帮我写,不参加高考没关系,他可以帮我联系他们学校的自考班。
我说学什么?我什么都不感兴趣。他说学历史吧,都是过去的东西,比较简单也好理解。
我拗不过他,就去了。
然后我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我们认识的那一天,他老婆刚好查出怀孕了。
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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