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欠火候。”
“我遇到他的时候,他在酒吧唱歌。很俗的剧情是不是?那时候我在国外读书,信心满满地要回国创一番事业。哦,你大概知道了,我家的生意一直是空手套白狼,往低贱了说是丐帮,往高贵了说是黑社会。用武力解决问题,用武力换得利益。我还是学生的时候,一心想好好学习投资,回国慢慢将家族的事业洗白。你知道,内地的黑社会,再牛逼也抗不过官僚体制的。人有了钱,总是希望过安逸的日子。”他看着我,“我和你说这些干嘛……你不会明白的。”
“我在听。”我说。
“那天,他唱歌的酒吧人很多,很闹,有客人要他喝酒,是不熟悉的人。他没喝,请了他两回都被拒绝,第三回,那个客人直接把酒倒在他头上,从头到脚,一整瓶的伏特加,全浇透了。”
他说的舒郅恺,是我完全不认识不熟悉不清楚的那个舒郅恺,那个黑暗中冷冷的少年形象,在他充满温情的语气中变得丰满起来。
“当时他也不说话,瞪着眼睛看那个人,杨实和他在一起,一直拦着他。那个场子本来就是我家看的,眼见着要闹起来,当时带我去的小弟有点抱歉,准备把俩人都拖出去打一轮再说。结果他还没起身,舒郅恺已经直直地走出了酒吧,留下那个半醉的客人站在舞池当中。”
“我跟了出去,在酒吧后巷看到他靠墙站着,拿一张纸巾擦脸。他擦的很慢很仔细,他的琴靠在他身边的墙上。那天月光特别弱,可我看得特别清楚。他把脸擦干净,把纸巾丢进垃圾桶,然后站在那里抽了一根烟,我站在他十米开外的地方,连他脸上的汗毛都看的见。他一直面无表情,抽完烟,他就进门继续唱歌。那天他因为惹怒客人所以工资被全部扣光了。”
我在他的描述中看到那个20岁的舒郅恺,孤单地站在酒吧后巷,即使被侮辱也坚持将歌唱完的样子,令人心疼,我只能想到这几个字,令人心疼。
“令人心疼。”他说。
“你不会那夜过后从此对他刻骨铭心愿为他放弃一切追随他到天涯海角吧?”我不客气地说,“这样很狗血。”
“哦,那天我在酒吧遇到之前一起玩过的朋友,然后一起回去互操了整晚。完全忘记了他这个人。”他顿住,然后叹了一口气,“你应该知道他,他这种人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你见到他,忘记他,可在你再次见到的时候,记忆里面那个阀门突然‘bing’的一声开了,就发现那个他鲜活地站在你面前,所有所有关于他的记忆一丝一毫也不会消退,每一个细节都深刻好像烙印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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