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气。
杨华家里人对于婚期没有什么意见,至于婚事怎么办,他们如何会先把话说明,只有一句“不能办得太马虎”的顺口话——自然,切不可理解成无关紧要的话,如果真的无关紧要,就有大问题了。梓君来杨华家“探口信”,拿到的也就是这句话。当然,杨华的父母对梓君的态度只会让梓君受到感动。真正的意见是他从杨华口里探得的,似乎意见并不多,归纳起来大概有那么三点:别人有的要有,别人没有的尽可能有;按照县里同层次的标准来办,办得喜庆点;同时,去江南的行程安排不变——自然,这一条是杨华原有的意见中保留下来的。
以梓君目前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尚不构成怯内的条件,但足以培养出深得女子喜爱的风度来。女子的观点既然说出来了一定就是很重要的,尊重女性最好不过的实际行动就是赞同——请注意,一定是“赞同”,“赞成”这个词还显得不够坚决;女子如果出现某些不同常规的言行,也只是她的一种变化,就像换了一件衣服,对此不但要赞美女子的品位,还要习惯女子的这频繁变化,因为,万变不离其衷,她总是美的,好的,对的——只要是赞美的,益多益善。女子喜爱,她也不是求着你照着规则去做,你自己凭“心”,心甘情愿,没有委屈——总之,你之所以这样做,跟她“没有关系”的——愿意就做,不愿意就不做。而梓君怎会不愿意呢,他不但愿意,而且是一百二十个愿意,只是他言语不多,恐人不知而已。想必杨华是知道的,杨华一高兴就会热情有加地亲她的“小傻瓜”一下——“小傻瓜”是她赐给梓君,梓君自然喜爱得不得了——算是“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对我好”。
当然,这世间还是有真正的爱情的,梓君和杨华都相信这一点,每一位热恋中的人大概都如此认为。梓君就觉得杨华是他一生中最为心爱的女子,他也深深地爱着杨华,为了爱,他可以付出他的一切;为了爱,他生怕爱人受一点委屈;为了爱,自己的生命都不再重要,何况爱人的一个小小的请求乎?更何况,女子对于婚姻的看重,就是对家庭的看重,这样的女子赞美还来不及,怎敢拂了女子的美意——怎忍心?
自然是不忍心的了,梓君也就频频点头,并向杨华保证,只要是他能做到的,赴汤蹈火都在所不辞。杨华自然也会被之感动,感动得不得了,就又嘴里喊着“小傻瓜”,并把“小傻瓜”送进梓君的嘴里。
接下来,就该梓君考虑如何筹到能达到杨华愿望的婚礼所需要的那笔钱。他的个性本就这样,只要是答应下来的,他一定要千方百计做成。他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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