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她吧……她是我的亲姐姐,如果我们还是朋友,就放过她吧……我保证她会离开,再也不回来了。”
“起来!没出息的东西!”游雅卯足了力气拖游越,“你以为你是谁,面子有多大?我们不求她!这件事她也脱不了干系,大不了我们同归于尽!”
有弟弟真好。
如果,我的哥哥还在这个世上该有多好……那我就不会孤苦伶仃了,无论我做错什么事,他都会保护我。包庇是一件非常自私非常可耻的事,可它偏偏是人类最原始的本性。
我握紧了口袋里的另一支录音笔,今天录下的一切,才是真正有价值的证据。
如果我穷追不舍,就一下子毁了游雅,毁了我和游越两年多的友谊,毁了他们那个家。肖媛媛已经不在了,把悲剧扩大化真的好吗?让外公、让文星宇知道我是一个见死不救的人,就真的好吗?我就真的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吗?即使真的可以,良心的谴责呢?
可是,如果不是我留了一手,今天万劫不复的人,就是我,不是吗?我可不指望福尔摩斯或柯南横空而出,来为我洗刷冤屈。
谁来告诉我,我该怎么办?就算我放过游雅,她会放过我吗?
☆、Chapter113:利益最大,伤害最小
追不回往事星月朦胧,把一切留给暮鼓晨钟。
-----------------
没过多久,我回去上课了。
很多时候,我都情愿这是一场梦魇。也许,一觉醒来,老年人还站在讲台上,我在台下睡得天昏地暗。文星宇还是从前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子,蓝雪晴还是那个额头光洁,扎着高马尾的女生,钟子方那个狂热的摇滚爱好者;把地理书当成吉他。
时间在变,人也在变,再也回不去了。
有一天晚上,我在回家路上,正在脑海里转着一道地球运动的地理题。不知怎地,踢到一块石头,猝不及防地倒下去,厚厚的牛仔裤破开一个洞。
大半天才撑着手掌离开地面,痛……痛到几乎只能爬着走。还好,就在楼下了。一时间也没什么办法,必须捱过这一晚,明天去药店。
忽然想起,这天是肖媛媛的头七,所谓头七,就是死去刚好七天的日子。民间传说,这一天会回魂,逝者的灵魂会在这一天回去看望亲人,也会在这一天索命。
我不相信鬼魂之说,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脚越来越痛,痛到咬牙冒汗。
“难道,真的有报应吗?”我使劲地摇摇头。
牛仔裤已经脱不下,我又到处找剪刀,把那条血肉模糊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