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亮,比我有才情,比我更长袖善舞,我,我是渺小的,不引人注目的……”我继续喃喃,像发了高烧的病人。
“是的,芊芊漂亮,芊芊是人见人爱的玫瑰,她身边众星捧月的男人太多,我不见得一定要凑这个热闹。别提芊芊了,难道除了她,你就没有自己了吗?她是艳丽的玫瑰,你是幽雅的百合。我爱百合的孤傲高洁,别低估我的品位。”凌逆温柔地说,嗓音醇和悦耳犹如天籁。
“可是……我一直默默无闻,你的眼睛都盯着芊芊,她光芒四射,早已掩盖了我,你根本不曾注意过我……”
“错了,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我早就注意你了,当你坐在角落里悄悄用眼睛巡视着我的时候。你敢说,你今天的朗诵不是读给我听的吗?我都了解,都明白,我要像罗切斯特先生对简爱那样对你说,我爱你!”
我的眼泪滑下。我惊异自己还有眼泪,我以为它早在情感的沙漠里枯竭。封闭的感情闸门一下打开,像缺水的鱼儿,终于寻觅到渴慕的海洋。
我投入凌逆的怀抱,义无反顾。
凌逆是花花公子,凌逆用情不专,凌逆花天酒地,凌逆声名狼藉。凌逆是美酒,是毒药,是明知不能饮,不可饮,也要拼却的一醉!
我醉了。
“你是我所见过的女人中最聪明的,最有女人味儿的。”
“你的长发多么漆黑柔亮,不曾烫也不曾染,像夜幕下的瀑布,幽暗发光。我一直渴望有一个你这样的女朋友,天然的长发,苍白的面孔,冷静的外表下蕴藏狂热的激情,像原始森林的燃烧……”
“你有最美丽的声音,娇弱而性感,让人怜惜又让人眩惑,就像希腊神话里在岛上唱歌的女巫,见到她的人即刻化为石头。濒临毁灭的吸引,极度致命的诱惑……”
多么动听的语言,每一句都深情,每一句都熨贴,每一句都不偏不倚,深入人心。女人是用耳朵来恋爱的。哪怕他说的是谎言,我喜欢!我喜欢听!我感觉自己心里的那一个黑洞,正在一点一点地被填平,洞里那一枝诡异冶艳的植物,开出美艳馥郁的花朵,像罂粟。
他是真正明白我,懂得我的人。我的冷漠与热情,我的天真与世故,我的高傲我的卑微,我的欢喜我的悲愁。在他面前,我无所逃避,无所遁形。我是透明的玻璃人,五脏六腑纤毫毕现。
我愿意,被他掳获被他征服。我讨厌懦弱窝囊的男人,在女人面前奴颜婢膝,曲意承欢,像一条没有骨头的哈巴狗,只配被人呵来斥去,不高兴了就一脚踢出去,像踢一只破旧的烂皮球。像我的外公,我的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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