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沈浩,突然,我感到无比的骄傲。男人的英雄气概并不表现在外表的如何孔武有力,而是骨子里的责任感和正义感。虽然平时沈浩显得那样窝囊,婆婆妈妈,可关键时刻,他行侠仗义,救人于危难之中,不是英雄又是什么?比起那些平时气宇轩昂口若悬河,关键时刻却临阵退缩的所谓“大男人”,比如那位逃之夭夭的肇事司机不知高尚了多少。
看着伤者亲属对沈浩的崇敬和感激,我感到因为有这样的老公而腰板挺得很直。自己仅仅因为沈浩的精打细算和任劳任怨就将之斥为“上海小男人”,是多么的褊狭、浅薄。
手机响了,是芊芊。
沈浩“哎呀”一声叫了起来,说:“糟糕糟糕,他们全都到了,我菜还没有做好呢!你看,好好的一个生日宴会,被我这一多管闲事,搅得一团糟。”沈浩有些惶急,鼻尖都冒出了汗。
我温柔地一笑,拉住沈浩的手,轻轻地说:“不,这是我有生以来,最有意义的一个生日。我终于,寻觅到了最值得珍爱的。我会珍惜,我会。”
入夜,客人都尽数散去。沈浩因为疲惫,也因为多喝了几杯葡萄酒,歪在沙发上沉沉睡去,桌上一片杯盘狼藉。这对于素有洁癖又勤快有加的沈浩也属于难得的例外。我看着熟睡中的沈浩,他本就相貌俊雅清秀,此时轻抿嘴角像个纯真可爱的孩子。一抹柔情从胸中弥漫开来。想想看,今天下午竟误认为将失去了他,这让我至今后怕不已。不,我不能没有沈浩,我绝不能失去他。
信息响了,是凌逆。我这才想起,这一个下午和晚上,我竟然将他彻底地抛到了九霄云外。这在我和他的相识后还是第一次。
“感谢你的母亲给你生命,让我拥有了终生眷恋的朋友。不再相见,并不等于离别。不再通音讯,也并不等于忘记,只为,思念已根植心里……”
凌逆就是这样,善于组合一些歌词诗句。当一个文学家,未免有抄袭之嫌,作为热恋中的情人,这份“浪漫才情”却已足够。而如今的我,站在局外观看,不过尔尔。
这个男人,确实仍有让我心动之处。我并不后悔与他的走近。我感谢他给了我一份美好的回忆,感谢他让我走出自我封闭的小圈子,成为一个成熟的有魅力的女人。
但我知道,自己真正该倾心相爱,该珍惜的是躺在我面前,与我朝朝暮暮的这个男人——沈浩。“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我不能太贪心。
凌逆把我从自卑自闭的阴影中解救出来,他的使命已经完成,如今,该退场了。
我想起凌逆的话,“你为何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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