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美丽、漂亮。
刘按 65 看完这封长得要死的信,我终于知道了,我第一次送给七七玫瑰的时候,她为什么会哭,原来,那并不是我第一次送给她玫瑰。
在两年以前,我就送给过她玫瑰。
而且还是三百朵,可见我是多么爱她。
七七为什么要拿这样的两样东西给我看? 也许她是希望我能想起点什么,但是我真的一点都想不起来了。
我觉得,这并不要紧。
我说,七七,这两样东西还给我吧? 她说,不行!我要一直保留着,直到永远! 从咖啡馆回到家,我突然有一种恐慌。
我想到,如果我再一次失忆了怎么办?如果我又把七七忘了怎么办? 我决定买一个厚点的笔记本,把开学到现在发生的一切都记下来。
我花了一天的时间,跑遍了我家附近所有开门的大小超市和有可能卖笔记本的商店,终于在天黑之前,挑到了一本我理想中的笔记本。
这个笔记本没什么特别,16开,大约有两百页,封面很硬,是白色的。
我问那个服务员,多少钱? 她说,六块钱。
我说,六块钱? 她说,是的,六块钱,不能再便宜了,我给你的是最低价,就快下班了。
我说,六块钱我不会买。
她说,好吧,多少钱你才买? 我想了想,说,七块钱,怎么样? 听到我这么说,她就睁大了眼睛,眼神里面充满惊讶。
这完全是多出来的一块钱给她带来的惊讶。
在这个物质日益丰富的时代,一块钱能干什么呢?我觉得,我这样地利用一块钱已经发挥了它最大的潜力价值。
但我并不是为了要带给她惊讶才这么说的,我是有绝对经得起考验的理由的。
理由就是,我女朋友叫七七,所以我要花七块钱买一个笔记本。
这有什么问题吗? 这没有任何问题。我坚持给了她七块钱,然后迅速离开了商店。
出了商店的大门,我就跑了起来。
我很怕她追出来,非要把那一块钱还给我。
如果是那样,我就只能和她拼速度,而那并不是我的强项。
我拿着笔记本回到家。
从这以后,我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烧豆角和写作。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如果我写到难过的地方,那当天我烧的豆角就很难吃。
如果我写到开心的地方,那当天我烧的豆角还是很难吃。
我把我和七七之间发生的所有事都记下来。
之后,把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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