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承诺拿地之后把策划给我做。我除了也许能收点介绍费,其他没有什么好处。
因此,我决定要促成王光明的金煌地产拿下银山那块地。通过帮他策划、走关系及其他方式拿下地,销售额的1%就做我策划费,这样,我弄它个几百万应该没有问题。我计算了一下,银山那块170亩的地,约有113339平方米,根据那边的情况,以容积率1。5计算,建筑面积可达17万平方米。扣除公建面积约1万方,以那个地块目前的房价3800元每方计算,则总的销售额可达60800万,即约有6。1亿。它的1%,那该是610万。这么一算,比做邹祥辉的项目还来钱。当然,风险很大,所以我本来是放弃了的。现在既然老邹那边有问题,我只好设法要去搞成这件事了。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要帮他弄到这块公开招标拍卖的土地,就必须采取这个措施:首先是要让这块地的拍卖实行“封顶价”的方式,即等于或低于但最接近封顶价的公司中标。具体方法是竞标者先将自己定的标价投入箱内,然后由相关领导宣布“封顶价”,接着再依次报出各家的投标价格。如果采用这种方法,那么下一步只要弄到它的封顶价,就有80%的把握拿下这块地了。另外20%的把握,就要看当时相关拍卖人员和领导的反应了。如果有公司和这边报出同样的价,都是封项价,那么领导就要见机行事,找个借口灭掉另一个公司。
我向王光明陈述利害关系,告诉他,风险和机会并存。这事,我们大家都有风险,因此,在办这件事之前,我们之间应该有个书面的秘密协议。王光明很紧张,说要书面协议做什么,我们还不够哥们吗?我暗笑,跟你哥们?那真是见鬼了。协议上写明,在我的策划下,以甲方金煌的既定价格拿到地块后,项目的策划由乙方我司承担,策划费为销售额的1%;如果中间项目出现问题不能进行下去,则甲方需付给乙方前期劳务费20万。另附:拿地过程中所需要费用,由甲方承担。
王光明把第二条“如果中间项目出现问题不能进行下去,则甲方需付给乙方前期劳务费20万”中的20万硬是压到15万才肯签约。秘密协议签好以后第二天,黄瑛来电话约我吃饭。我警觉地说是不是有阴谋?她说什么呀,请你吃饭还要阴谋?是特来谢你的,你上次的主意一定正在起作用啊。我笑说那好,没有阴谋就好。后来在文化路的广合缘饭店碰面时,黄瑛问:
“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这么敏感?”
“是有事,你怎么会不知道?”
“我怎么知道?”黄瑛从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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