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找出来看。
那时候的她趣怪非常,随便题首打油诗,又用朱笔旁批,“卓然有名家风也!”“妙绝时人,响彻千古”。
吴晓不小心看见,便加一句,“狗屁不通…通…通!!!”还有回音!
她笑得前伏后仰。
一个午觉睡到下午七点多,她直接穿着睡衣,拿了篮子吊食物吃。又叫吴晓顺便提两打啤酒来。
对面是家酒楼,林清文正在与人吃饭谈生意。一抬眼,见朱颜在对面楼上。一手揪着衣服,一手将一只篮子放下去。她背后是绿浸浸的阳台,不知种了什么植物。暮色苍茫中,她胡乱一袭白衣,雪肤花貌,朱颜绿鬓。清文心里一撞,直觉此情此景,今生只怕忘不了也不想忘。
他正发呆,听得白萧向客户解释,“他心上人住对面。”
那女客人细细咀嚼“心上人”几个字,向他说,“你肯定很爱她?她很美吗?”
鬼使神差,他点了点头。
白萧轻笑。
送罢客户,清文对白萧笑,“去对面的川菜馆坐坐。”
“去对面三楼小坐片刻才是真。”
清文骂他,“去你妈的。”忍不住抬头望望,却见同样的阳台上,一个粗眉大眼,相貌不俗的男子,扔下同样一只篮子。朱颜站在他身后,亲昵地将手搭在他肩上。
清文脸上色变,仓皇上车。白萧也目瞪口呆。
他一直没说话,及至下车,才轻轻吐了句,“原来是为了他。”
白萧暗暗替好友担心。看得出来,短短几天,他已对朱颜着迷。
第三章
朱颜到新公司面试成功,吴晓给她庆祝,忍不住问她,“你确定后台老板不是赵子岑?”
“不是。”朱颜灌一杯,“小公司而已。不过新上司是我同学前男友,跟我关系还不错。”
吴晓白她一眼,“你现在可以致力发展狗男女关系。”
朱颜并不生气,“不可能。那人长得飞沙走石——比我还丑。”
吴晓最喜欢朱颜这一点,她总是真心实意地以为自己丑,并且肆无忌惮批评。
她甚至没有吴晓那样虚荣。现在还穿地摊上买的宽腿牛仔裤,几块钱的夹趾凉拖。甚至不是把大学校服拿出来裹裹。偏偏她穿起来自有一股味道。
朱颜喝醉了,常常举杯大叹,“我是腹有诗书气自华。不怕不怕。”
吴晓不是不爱她,如果到了四十岁,她还这样可爱,他会与她相濡以沫度半生。可是现在,变数太多,他们经不起岁月搓摩。何况,他也明白自己不是她理想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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