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方带来了自己的简易的行李,她是个很简单的人,不喜欢复杂的东西,她以前也经常想为什么自己喜欢简单的东西,后来想通了,因为自己是个复杂的人。
就这样,两个人的同居生活开始了,威威照旧在酒吧的工作,林方照旧睡到自然醒。没有离婚前,林方跟她前夫就像天上的月亮跟太阳,她睡着的时候,她前夫已经去工作了,她醒着的时候,他已经睡下了。
现在算是找到了合拍的人,虽然只是单纯的同居者,但是林方觉得满足了。他们都是中午的时候才起来,有时候,一起去酒吧,一个调酒,一个喝酒。有时候,林方也会去“静思书斋”坐坐。
第14章
但是毕竟是两个陌生的人住在一起,还是有出错的时候,比如说现在,林方已经肚子疼得靠在了厕所门口,那个死小孩儿还在里面慢慢的洗澡。
威威出来的时候,觉得面前这个女人的眼神已经可以杀死一个人,可是心里就是高兴。
下次,林方早早的霸占了洗手间,威威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对方有出来的意思,可是人有三急,只好去邻居姐姐家,闷闷的关上门,林方心里笑开了花。
后来达成协议,起来后,各自先解决好三急问题,再洗澡。
又比如说,林方正很没形象的躺在沙发上,刚吐了一口烟,就听见那个死小孩儿的怒吼“出去”,谁叫自己是寄居的,林方只好拿起烟灰缸,跑到阳台上继续自己的吞云吐雾。刚抽完进来就看见死小孩儿指着沙发上一处很小很小的一片烟灰,林方赶紧冲过去,用手拍了又拍,吹了又吹。
“静思书斋”——那是个小小的书店,一般没人进来,店门也不大,让人以为这只是个普通的居民宅,更何况,是在一个小巷子里。
书店的主人是个老头子,瘦瘦的个子,戴着一副圆圆的老花镜,没有了头发,一屡白胡子留在下巴上,那老头总是拿着泛黄的书低头看着;偶尔推一推脸上的老花镜;但是他给人一种经历世间万物而孑然一身的潇洒气魄在里面。
林方曾想过,他可能就是个黑道老大,只是现在金盆洗手了,又或者他是个书法大家,只是厌恶了名利,所以隐居在此。
这儿总有阳光从墙缝里透进来,一颗颗的灰尘在阳光中飞舞着,头上的老爷吊扇有气无力的转动着,她会觉得美极了。有时候,她会拿着一本书,却看着一颗颗的尘粒在光线中飞舞一个下午。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
林方有时候总会掉进这样的旋涡里而无法自拔。然后就会靠在书架上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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