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条江,还要远帆,江明明就是供帆过的嘛,还要远帆!”我低咕着,没想到仍被他听见,他哈哈大笑起来,说:“你真有意思,你要去哪,我顺带带你一程。”
“我也不知道要去哪里,我的脚带我去哪里就是哪里。”
“即然这样,我也不知该开车去哪里,就由我的车带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如我们结伴?”
“主意不错,不过今天我想独行,再见!”
其实,我真不知道该去哪里?该往哪个方向走?对于北京,我的印象只是白茫茫的一片,然后就是飘扬在天安门广场的那些五星红旗,一如傲雪的红梅。而古老的长城,还有印着历史气息的小巷街道,对于我来说就好比是刻在骨头上的甲骨文。我没有具体的概念与形状,更没有东南西北的方向感。面对着街头零零落落的行人(因为天气冷,街上没啥人),珠琅玛目的橱窗,还有各色具有北京特色的建筑物,我没有丝毫的兴致与探究的欲望。我只是在走,盲目而无心的走。走去哪里,该怎样的走,我是没有一点计划的。也许当我感觉足够累的时候,我的脚会停下来。不由自主的停下来,只仅此罢。
也不知道走了有多久,感觉天色欲发的暗淡了下去。就连不小心遗漏云层的那缕阳光也不知躲到哪里去了。冷,彻骨的冷。街头几乎看不到了行人,只有一些往来的车辆不时的从身边绝驰而过,然后扬起一阵夹着雪花的寒风。我想,这才叫冬天。真正的冬天,深圳是没有的。深圳的冬天就好比是宙斯不小心遗下的一角。然,那却是我感觉至寒的地方,就好比伫立于南极的峰颠
泪,不期然的滑下,
冰凉的泪,像两条河流于我脸颊流淌。
“再不回去,你会冻病的!”
江远帆的声音突然在我的背后响起,接着他递过了一条手绢。那是一条方格子的黑色手绢。对于在这个什么都讲究一次性的年代,用手绢还真是一件希奇事。我愣了一下,才接过来,说:“还想当绅士呀?”
“像不像?”
我看他穿着一件休闲的棉外套,下面是休闲的西裤,波鞋。如果再戴上一顶运动帽,估计就是一个十足的蹬山运动员。我微微一笑,道:“像现代的绅士。如果现代还有绅士的话。”说完我实在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什么叫现代绅士?”他孩子气的急了起来。
“我印象中的绅士是穿着高级的西服,打着得体的领带,一脸的庄严,还有就是挥之不去的酷。你以为会用手绢就表示是绅士呀!去骗骗十八岁的小姑娘还可以,我嘛,这招就太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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