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她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接着说到﹕“我从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他了﹐那时他酒吧刚开业﹐他就站在门口像现在这样抱着一个吉他唱自己的歌。路上的行人很少,也没有人停下来听他唱。但他一点也不介意,一直弹着,一直唱着。我就站在街的对面一直听他唱完。然后我告诉自己:就是他了!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我开始学着写歌﹐下课后一个人偷偷到这里来听他唱歌。那时的我不过十七岁。谁说年少的我不懂爱情?我甚至是为了他才去读师范的﹐就是希望能快点毕业告诉他我的爱。”小叶像是陶醉了﹐语气也变得动情无比﹕“我喜欢他骨子里才华横溢的叛逆﹐喜欢他抱着吉他时狂傲的表情﹐喜欢他接近完美的声音……”我实在忍不住打断她﹕“可是你确定这是爱吗?也许是一种近乎于偶像般的崇拜呢?” “这当然是爱﹗”小叶的神情的坚决极了﹐眼神也无比地坚定﹕“我不仅是崇拜﹐我是发自内心地爱他﹗那种爱让我为他过去的种种不幸而痛心﹔让我盼望着能和他结婚生子!玫瑰﹐你知道吗?爱情之所以会被人赞颂﹐因为它是最美的﹗我不知道你在我这个年龄对爱情抱着怎样的态度﹐但我知道我是怎样的﹗”我二十岁的时候﹐又何尝不是为爱燃烧呢?不过﹐那真的是好遥远的事了﹗“那么﹐你是要做酒吧老板娘喽?”为了掩饰我心中的情绪﹐我故意打趣。小叶毫不犹豫就回答我﹕“当然﹐我一定会嫁给他的﹗” “那你所谓的叫我帮忙﹐不会是叫我帮你向他求婚吧?”小叶对爱情的执着程度确实让我自愧不如。我觉得她就像一团火﹐把我快溶化了﹐心头有什么东西在动摇。“嘻嘻﹐当然不是啦﹗我是怕你真的给闷坏了﹐才骗你出来的。也希望你能向我好好学习下﹐对爱要保持热忱的态度﹗”我被她像孩子般的骄傲的表情给逗笑了﹐正想说些什么﹐小叶却示意我不要出声﹕“你听﹐你快听﹐这首歌是我写的哦﹗”
“……我站在城市的最中央/车来车往人熙攘/没有人听我讲/没有人听我唱/我站在繁华的最中央/捧着脸把泪藏/没有人驻足我的心房/没有人知道我正忧伤/……/通往明天的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