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星期她的活动范围只敢限于阳台(全封闭式样),那是她的正经闺房。第二个星期,她跟着我在电脑下(当然我是电脑前)每天渡过漫长的时分,便主动地、抑或是不由自主地发现了书房里原来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她钟爱电视机柜子下的几厘米孔隙,每天钻进钻出。先前被封锁过,后来贴牛皮纸的胶纸都松脱了,她发现自己就算再缩身,相对于那么小的空隙也是肥头大耳了。
第三个星期,她就敢在我的卧室里造次了。先是找到了上床的路径。再是捣动垂荡到地面的床单,发现了床底下这片无人开垦的处女地。那是每次大扫除被故意忽略的终极灰尘领地。于是,Marla每次都浑身披挂着灰跑出来,无论姿势再怎么雄赳赳的,都显得灰头土脸,非常滑稽。胡子和耳朵都变成了灰尘挂白旗的地方,尾巴更是离奇,像是吸尘器的管子一般。这也让我汗颜不已,遂开始无休止的拖地板行动。
第四个星期,她就在门厅和厨房发掘了很多有趣的玩具。我的鞋子具有不同玩具的价值。靴子的牛皮可以用来磨牙,拖鞋的空洞刚好是无尽的山洞可以钻,扫帚的塑料黑毛可以用来捉迷藏,冰箱则是闻不够的宝库,喝完的蜂蜜罐子她都能舔一口……
为此,作为她的同居者、养护者,我不得不养成了每天大扫除、不放过每一个角落、并且经常刷鞋子的好习惯。
有时侯我觉得Marla不是被我供养的小猫,而是我的同居伙伴。
比如这样的一个下午,秋高气爽,下午的阳光把阳台照得暖烘烘的,白晃晃的温暖。我支开阳台上的藤椅,拿一本邓肯的自传看起来。一边是高高的窗台,放着绿色的茶杯和白色的烟灰缸,另一边是Marla的小窝和食盆,她吃饱喝足了,便跳上我的椅子,我的屁股便很自然地蜷缩到一边,让出供她逡巡的空间。她可以在巴掌大的地方追尾,有时侯会转到稀里糊涂,便一头撞倒在我的腿上,似乎一脸茫然,这场追尾事故才算安全平息。而大多数时候,她会在我几个小时的阅读中,终于盘在我的小肚子上,安然地睡着。有的书纸张很脆,翻动书页的声音都会让她耳朵一动,醒过来。我便放轻翻动的声音。有时侯就在这样的时刻,我抬头望着窗台外的蓝天白云,觉得生活就是这一切的互相陪伴,天、云、阳光、书、猫和我,仅此而已。
有了她之后,我不再能够赖床,一醒来,她就开始唤我。有时侯并不是因为饿了、食盆空了才叫,她只是叫,希望我能起来。而在她甜美地睡在软垫上的时候,我都不忍心把音乐开得太响。她睡得东倒西歪、甚至会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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