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郊区的酒吧?我从马仔的汇报中嗅到了新的机会。
通过追问,我得知隋源每次去的都是同一间酒吧,在距离市区四十多公里远的J县,酒吧的名字很奇怪,居然叫做“爱来爱去”。
得悉这一消息后,我马上召集兄弟们碰头,认为不能放过这个彻底“放翻”隋源的机会。大家一听,纷纷赞同,认为应该回L市对隋源进行“末日审判”。“那狗日的也有今天?老子等这天等了好久了。”
“要让那个HMP跪下给我们唱‘征服’。”
“把他的JJ割下来祭奠刀疤。”
……一群四肢发达脑袋简单的家伙。唱《征服》?当心被隋源咬一口。割JJ?隋源是一个艾滋病患者,谁敢沾染他的血液啊?操,全是不切实际的想法。
时机已经成熟,也该做一个最后了段了。我经过反复思量,决定还是从毒品上做文章。
当晚,等兄弟们都散了之后,我给最强打了一个电话,让他帮我想办法买五十克“面粉”,由他的马仔把“货”先一步带到L市去。
趁他病夺他命,这人渣爱吸粉是吧?老子就利用他买醉的机会在他酒里下粉,让他一次吸个够,亲自结果隋源的狗命。
一切安排妥当后,我叫齐L市出来的一帮兄弟,连同最强、杀破天、老销等人,浩浩荡荡开赴L市。
走之前我和怒斩统一了口径,对家里的女人们就说最强过生日,请一干兄弟们集体出去游玩几天,不让带家属,这么一来,就算她们见面的时候无意说起这事也不会露馅。
因为这是计划的最后一步,万万出不得半点岔子,所以此次回L市的消息我连天林都没透露。同时为了预防事后警方万一会追查,我们甚至没有搭乘飞机,而是开了四辆轿车回L市。
快到L市的时候,我在车里听到最强给在L市的马仔“小刀”打电话,要他先把宾馆给我们订好。
到了L市安顿下来后,我让最强把“小刀”叫来询问情况。
“隋源去酒吧有规律没有?”
“有时隔个两、三天,有时隔个三、五天,每次来的时候都是凌晨,点了酒便缩在包间里一个人喝,喝醉了就睡在里面,天亮才走。”
“哦?那他每次都去同一个包间么?”我仔细询问道。
小刀想了想后答道:“是,好像就是最靠角落的那间房。因为靠近洗手间,所以那间房总是空着……也没人跟他抢。”
说到这里,大家都轰然爆笑,残剑用大嗓门嚷道:“那HMP也晓得他象大便一样,跟厕所这种地方臭味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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