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只有艺术能够使人不庸俗,只有艺术能够让沉闷的生活充满希望。所以我才会那么坚定地,要献身于文学事业!”
然后她又问沈洁:“你呢?你又是怎么喜欢上文学的?”
“它首先是我生命的寄托,没有了它生命就会变得毫无意义。其次它是我实现人生价值的一种方式,我可以通过它功成名就。我仰慕莎士比亚,膜拜巴尔扎克,我渴望有一天我也能成为文学大师,让后人景仰。所以我对于文学的爱是带有功利性和非功利性的,因为我不想终其一生都做一个默默无闻的女人。但是不管怎么样,我选择了它,这一辈子就不放弃了,就非写出点名堂来不可了。”
“那就让我们一起为自己的目标努力吧!”
两个年轻女孩击掌为盟。那时候她们都以为,凭着一腔热情,她们能在文学路上走出自己的天地。
现在男主人公黄仲该出场了。
在人群摩肩接踵的广州火车站出口处,一个戴眼镜的,身上透出一股书卷气,眉宇间却英气勃发的青年从人流中挤了出来。他吐出那一口憋在胸中的闷气,扶了扶被挤歪的眼镜,抬眼望去,只见广场上黑压压的一片人头攒动,好像落了无数只乌鸦,颇为壮观。他不禁感慨地自语:“嗬!中国人真够多的,还是计划生育好啊!”
青年旁边站着一位农民打扮的大爷,背上驼着一个巨大的蛇皮袋,手上还提着两个小布袋,看样子也是刚下火车。大爷听到青年的话,瞪他一眼,嗡声嗡气地说:“什么东西!有种叫你爹妈计划生育去!”
青年一时气结,瞪着大爷愣是说不出话来。等到大爷走开了,才冲他的背影说:“哎,我爸妈就生了我一个呀!”
大爷没有听见他的话,倒是旁边几个姑娘听到了。姑娘们都捂住嘴巴偷偷地笑,有个大胆的,干脆就放声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的,莫名其妙!”青年说着,拉着行李箱快步离开。
这个青年就是黄仲。
黄仲是第一次来广州。他是在成都上的大学,毕业前夕,因为一心想到传说中最大的沿海城市—;—;广州来见识见识,于是,联系工作时就专找广州的单位。
黄仲的父母并不同意他来广州,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二十四年来爱如珍宝,只想把他留在身边,用毕生之力为他铺好人生之路。可这孩子倔得很,没跟他们商量过,就擅自作主在广州那边把工作给联系好了。
于是他们对儿子说:“别以为在外面好混,告诉你,难着呐!”可黄仲初生牛犊不怕虎,认为越难越见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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