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听到“玩玩”这句话时,心里一下子便凉了一半,但是他并不肯就此放弃。他自我安慰说,以后的事谁知道呢?或许某天,她会被我感动罢!
是啊,以后的事谁知道呢?大家都走着瞧吧!
从那以后,李雨常常在有太阳的早晨来到沈洁的门外,轻轻地敲门,递上一支滴着露水的玫瑰花或百合花,然后请她一起出去散散步,到草坪上晒晒太阳。然而沈洁每次和他走在一起都是默默无语,她时而看看天空,时而看看草地,她甚至把目光流连于从天空中飞过的鸟儿,也不愿意多看他一眼。
李雨对此并不着急,他充分尊重沈洁的做法,并不勉强她跟自己亲近。他甚至觉得,能静静地和她一起在阳光下散步,已经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幸福。
然而,沈洁并不知道李雨心里是这样想的。她常常拿他与黄仲做比较,她觉得黄仲比起李雨活泼多了,在他的身上她看到的是充满张力的青春美,但是在李雨身上,她看到的是沉闷,无趣。
那日,李雨坐在沈洁的客厅里看报纸,看得出神时,便不知不觉地翘起了二郎腿,并把翘起来的腿不停地抖动着。
沈洁看到这种情景,心中十分反感。她想起了黄仲。她知道黄仲是从来不翘二郎腿的,即使是故意让他翘,他也翘不起来。假若不想起黄仲也只是反感罢了,一想起黄仲,拿李雨跟黄仲一作对比,便不再只是反感那么简单了。
于是沈洁走过去,抢下李雨手中的报纸。李雨糊里糊涂地被她把报纸抢了去,不解地问:“怎么啦?”见沈洁并不答话只盯着他的小腿看,他愣了愣,然后终于明白过来是怎么一回事。他把翘起来的腿放下,陪上笑容说:“你不喜欢?你不喜欢我以后也不翘了。”
“下次再看到你翘,你就离我远点,永远别再让我看到你。”沈洁说。她的语气仍是悠悠的,但是听在李雨的耳中,却如同军令,不敢违拗。
沈洁把报纸扔回给李雨,然后重新坐回自己的座位上,也拿了本杂志,一边喝着咖啡一边翻阅着。她心里突然灵光一闪,一个刺激李雨,让他对自己反感的念头油然而生。于是她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翘起了二郎腿,并且把脚趾翘得高高的向着李雨抖动起来。她瞥了李雨一眼,见他专心看着报纸,并没有看她。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又装作陶醉的样子哼起了欢快的小调。
果然,李雨听到她哼歌便向她望了过来。他看到了她的二郎腿,看到她一抖一抖的脚趾头。他感到沈洁简直是在莫名其妙了,她不允许他翘二郎腿,他以为她不喜欢,那好,既然她不喜欢他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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