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时候看着外面的远山,都会想着:如果能隐居该多好啊。
写小说就成了发泄的途径。就在那个时候,我开始写我第一个长篇的系列故事:《听雪楼》。
那个时候的读者,首先是同桌女生,然后是前后座,然后慢慢扩大到全班——不过借给男生看,我一向是很挑剔与谨慎的——我的写作,一开始就是针对女生,而不是男读者。
萧忆情和阿靖,成了同学们下课,吃饭时候聊天经常的话题。特别是女生们,在急不可待得时候,经常向我暴力“摧”稿,于是,只好将稿子撕成单张,在上课时候偷偷写,每节课写一些,然后下课了再交给同学们看。一页纸上,密密麻麻有三千个字!
现在那些稿子都已经是脆黄脆黄了,我翻动的时候都小心翼翼,生怕一个不小心,弄破了我最初的梦想……最初的萧忆情和阿靖的样子。
那两个人的形象渐渐在我心理活了起来,他们不再是我笔下的人物,而是有独立性格的人,我只能按塑造出的性格推断他们的行为,而再也不能随心所欲的支配。这两个人物,一直到现在还活在我心里。
将近八年后,靠着《血薇》一文在网络上引起读者的注意,虽然只是短短一万字的文章,却包含着八年来的心血。
“阿月,你写的东西比现在书摊上出租的一些小说都好看!”高二以后,陆续听到有人这样鼓励,“投稿试试吧!”然而,一心学习不问窗外的人,哪里知道该向何处投稿?
家里订阅的杂志里面,也只有今古传奇上面刊登武侠而已。
那个时候看来,这种大刊物是高高在上,只有可望而不可及的……
――就这样,在写作的快乐与学业的煎熬中,渡过了三年高中。老师中也渐渐传播开了“沧月会写小说”的消息,那个一向对我很好的语文老师几次要我把稿子给他看看,我都因为不好意思而拒绝了——实在逼得紧了,干脆交一些乱七八糟写的诗词上去,也够他看上一阵子消遣。:)
那个姓张的语文老师真的很好……后来我在课堂上公然写小说,他从来不干涉,也不对我妈告密——不过,那也是因为即使不听课,我的语文成绩也是让他满意的。可惜文理分科的时候,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我选择了理科……叹息。
不过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如今。建筑设计同样给我另一种乐趣。或许,写东西对我来说,只是一个传奇,而生活在传奇之中,传奇就不成为传奇了。
那时候我陆续写了一些,比如听雪楼,比如雪满天山,还有很多网上没有发过的。因为偷偷摸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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